4月27日,仁和药业在其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声明,就“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涉嫌造假”做出解释。以下为声明全文:
关于“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涉嫌造假”的声明
近来,有关媒体报道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曾经生产销售的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涉嫌造假,我公司高度重视,特作如下声明,以便媒体及广大消费者了解事实真相。
1、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是保健用品,而非药品。并在产品说明书和外包装【注意事项】上明显凸出了本品不能替代药品的标示。另外我公司正在生产销售的闪亮牌萘敏维滴眼液为国药准字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223。
2、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是2006年9月14日经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用品【批准文号】陕食药监健用字06050190(更1),经西北大学生命科学院医药保健品研究中心授权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联合生产。(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滴眼剂车间已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认证)
3、 2007年7月份,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政策调整等原因,注销了一批保健用品的批准文号,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也在其内,并非是因该产品质量问题而注销了批准文号。
4、目前,市场上流通的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均为产品批准文号注销前生产的(2007年7月25日前生产)。
5、关于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产品说明书的说明:有媒体称:“有效期一年更改为二年”、“规格更改”、“用量更改”并不属实,我公司均按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备案表执行的,因该产品是我公司与西北大学生命科学院医药保健品研究中心联合生产,故在说明书上增加了被授权生产单位名称、地址,更换了我公司邮编、电话、传真、免费咨询电话,同时为了提示消费者注意本产品为外用保健用品,采用“外”字标示。
6、针对有关媒体的传闻,公司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诚意,正在进一步对公司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同时,对编造谣言、恶意中伤诽谤者,我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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