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十四村2007年总收入实现7.4亿元,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实现1.7万元,被誉为“南有华西村,北有兴十四村”, 2005年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200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1981年全村就实现了住房砖瓦化,1982年成为全国第一个彩电村。2002年以来,建设花园式别墅136栋,栋均价35万多元,只收村民10万元,其余由村集体承担,产权归村民。村民吃粮、吃水、物业管理、合作医疗和小孩入托、学生上学等十项全都免费,村民实行退休制,享受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险待遇,村民每年享受100斤大米、50斤白面的免费生活补助,65岁以上的老人每年除免费享受200斤大米、100斤白面的待遇外,每月还另外享受80元的生活补贴。是无上访告状、无赌博、无盗窃、无信教、无打架斗殴、无刑事犯罪、无不赡养老人、无计划外生育、无邻里纠纷、无封建迷信活动的和谐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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