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创建和谐机关要求,扎实推进预算考核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农村综合改革等财政制度改革,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发挥财政投入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落实“一免两补”政策、落实重点帮建项目,全力推进农业开发工作,推动了农村生产发展。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需求,积极争取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加强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基金管理,推进城乡卫生体系建设,严格城乡低保制度,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有效改善了民生。2006年,被财政部评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获得全省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先进集体等省市两级各种荣誉83项。市财政局班子在市直县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中位居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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