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政垄断”嫌疑是关键
说起垄断,很难撇开“铁老大”。法律专家表示,由于铁路完全实行国营,因此铁路行业的垄断嫌疑的关键并不在于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争议在于是否具有“行政垄断”的嫌疑。
《反垄断法》第六章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因此,如果要打破铁路的市场垄断格局,就必须从打破铁路的“行政垄断”入手。
前瞻:铁路票价将由市场决定
“铁路部门在春运前搞的票价听证会其实就表现了其垄断地位,如果有行业竞争充分,市场自然会调节价格,不用居高临下地把旅客请来商议价格”,复旦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立坚认为,如果国内铁路垄断的格局能够打破,那么首先要调整的就是铁路票价。
事实上,和飞机票、长途客运车票不同,铁路的火车票不仅面值最为“坚挺”,而且站票和坐票的价格居然也一样。因此,在某些旅游淡季常常会发生这样的怪象:某个线路的飞机票价格甚至低于火车票。此外,退票需收取20%的手续费、列车上高价出售饮品零食、列车误点不赔偿等等不公平的现状,也只有在高度垄断的铁路行业才会出现。
悬疑:涉及“国民经济命脉”?
“铁老大”很有可能打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的王牌,从而超脱于《反垄断法》之外。不过对此,孙立坚教授明确表示,这种说法不通。
“其实打破垄断并不代表市场的完全放开,也可以是部分放开。”孙教授认为,铁路等行业牵涉国家民生安全,不能充分进行市场竞争,不能完全交给市场,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能放开。
“全部由国家控制,就会出现目前效率低下、利润低下的结果。因此可以开放一部分业务,交给市场。”孙立坚教授告诉记者,包括美国在内的诸多西方国家,虽然铁路由国家控制,但并不妨碍民营资本的引进,因此“铁路大王”能够出现。而民营资本的引进也使铁路运营更人性化、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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