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8年6月26日)
在加快推进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龙江,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清正廉洁,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省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激励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在加快黑龙江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省委决定,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之际,对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双城市委等13个县(市、区)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委”称号,授予龙沙区委等12个区(县)委“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先进区(县)委”称号,授予牡丹江市民政局党委等60个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授予汤原县胜利乡党委等30个乡(镇)党委“‘五个好’建设先进乡(镇)党委”称号,授予肇州县二井镇实现村党总支等50个村党组织“‘五个好’建设先进村党组织”称号,授予鸡东县东风社区党总支等50个街道社区党组织“先进街道社区党组织”称号,授予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等50个企业党组织“先进企业党组织”称号,授予苗颖杰等100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韩福方等100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鹤岗市人民医院党委等40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罗伟等40名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省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省委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顾大局、识大体,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品质和执著信念;学习他们始终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责任和使命,密切联系群众,察民情、听民声、知民苦、解民难,自觉遵循人民意愿,努力实现人民利益的优良作风和宗旨意识;学习他们坚持把推动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努力做好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开拓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学习他们坚持从严治党,严守党的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共产主义道德,公道正派,严于律己,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高风亮节和优秀品质。
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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