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清明这一天,路上会多了些行色匆匆的扫墓人,他们或三五成群,扶老携幼,或孑身孤影前往墓地祭奠亡灵。至于尚未下葬的先人骨灰也多会选在这天寄存或安葬为安。这一天,堪称亡者的“节日”。
按长期形成的风俗,旧时,哈尔滨人多在清明时扫墓,谓之对祖先的“思时之敬”,但祭扫仪式并不在清明的当天,而是在临近清明的“单”日举行。这种习俗一直延续至今。
屈指算来,市区有主要公共墓地6处,殡仪馆4处,即皇山墓地、金山墓区、回民墓地、平房墓地、松北墓地、和平墓地(民营)、哈尔滨烈士陵园、哈平路殡仪馆、天河园殡仪馆、平房殡仪服务中心、松北殡仪服务中心。这些殡葬服务单位为丧者和逝者带去了更多的人文关怀。
死者长已矣,存者永怀悲。此时此刻,我们对哈尔滨老殡葬业作如下简单回顾,似乎也就顺理成章了。
中国人的葬礼
逝者的“家园”
清末,哈市私人或社会团体除了建立墓地以外,还在偏僻地区设立公墓。
光绪年间,在太平桥、香坊分别建立了陆氏义地、王氏义地。俄人在南岗建立了两处墓地。天主教会也在道外二十道街设立占地面积较大的义地。其中1876年王国钧在香坊建立的王家墓地,是哈市有资料记载的最早一块墓地。1898年,波兰、捷克、美、英、德、法、意等国侨民在现在的哈尔滨游乐园建立了“七国”外侨墓地。
民国年间,公共墓地、私人义地、家族茔地逐渐增多。哈市先后开辟三江义地、山东义地、贫民义地、极乐寺公墓、俄侨公墓等中外墓地28处,占地面积合计111.5公顷,埋葬尸骨107447具。其中外侨墓地7处,占地0.19公顷。这些墓地分别由哈尔滨特别市政局、三江会馆、山东会馆、外国居留民会和领事馆以及私人管理。
1925年至1936年,民国和伪满市政当局先后在太平桥建立了哈尔滨贫民义地和北满铁路沟工义地、红十字会义地。此外,较大的墓地还有1905年建在大安街北端的回民义地和1915年建在三棵树南、大有坊东的山东义地等墓地。
解放前,哈市城区集中埋葬的墓地有两处,一是极乐寺墓地,另一个是太平桥贫民义地。1924年建立的极乐寺公墓,是中国人建立的一座较大型墓地。该墓地周围由砖墙砌筑,建有告别大厅和休息室,主供官僚士绅办理丧事使用。墓地内的坟墓大部分用木板或红砖筑有墓穴,地面修筑长方形花池,并树立大型石碑。当然,这种墓地索价都十分昂贵,临甬道两侧的坟号价格很昂贵,多为有钱有势的人及其家属死后埋葬的地方。太平桥贫民义地是团体捐款购买的公共墓地,是贫苦大众死后的“家园”,往往是棺木一层压一层,坟头杂草丛生,一片荒芜。《哈尔滨市贫民义地埋葬规划》规定:“凡在本市华籍贫民,死亡后确系无力置地埋葬者”,须有死者家属或代表持“该管警署检验证明,始准将尸体送入义地埋葬”。墓穴的深度“以五尺为限,不得过浅”,并设置木牌或石碑为标记。
1949年10月,哈市政府对全市18处墓地189860座坟墓进行重点调查,并将市区内的坟墓全部迁到荒山墓地(现皇山墓地),分别划成汉族、回族、外侨3处墓区。
土葬的风俗
哈市是个移民城市,城乡居民主要由汉、蒙古、回、朝鲜、锡伯等民族构成,以汉族人为最多。在丧葬形式上,基本以土葬为主。
清代和民国年间,哈市普通民众病逝,家属都会依照传统的习俗,为死者更换“装老衣”。子女身穿孝服,筹办制作或购买棺材成殓死者,停灵三日。择吉日出殡,送至自家茔地或择地安葬,封土为冢,三日“圆坟”重新添土。贫穷人家,为发丧故人和购买棺材,往往东借西凑,甚至卖儿卖女。即使买到棺材,也只能是“三五”的薄棺。无力购买棺材者,则用破旧木柜代替,或以炕席裹尸,送到荒郊野外或“乱尸岗子”掩埋为安。富有者和达官贵人死后则“重殓厚葬”,死者“穿华服、袍、褂”,三、五、七件不等,选用红松等上等木材制成棺材,规格是“四六”或“五七”(棺材帮五寸、棺盖七寸),并刷枣红色的油漆,加以彩绘和描金,俗称“花头棺材”。家人穿孝服并束白布长带,制作“扎彩”,搭设灵棚,雇一些吹鼓手,并请僧道诵经祈祷超度亡灵。停灵“一七”(7天)乃至“三七”、“五七”。出殡时由众人抬灵送至祖茔地。抬灵人分16杠、24杠,以至48杠,杠多为荣。墓圹有用椁者,也有用砖砌筑的,填埋之土冢亦以高大为荣,俗称“旋坟”。
据《平房区志》载,平房地区从清代中期有人定居开发起,一直沿用土葬。传有殡葬者看“风水”(葬地是否对后代有利)造茔地的习俗。解放前,平房地区丧葬风俗繁多,统治阶级宣传所谓“慎终追远”、“入土为安”、“重殓厚葬”等一套繁缛铺张兼有封建迷信思想的土葬习俗。
火葬的脚步
早在1910年冬哈尔滨鼠疫爆发之时,一度实行过一次集中的火葬,但在以后的50年间,哈尔滨市依然以土葬为主。1937年,哈尔滨市虽然建立了简易的火葬场,但主要供日本侵华人员和其他外国人火化尸体之用。1939年7月至9月共火化尸体(包括小孩)698具,其中日本人690具,国人仅为8具。抗日战争胜利后,该火葬场停用拆除,火葬随之停止。
1960年,哈市官方开始推行火葬,在东郊荒山建立第一座火葬场。1964年,第二火葬场建立。起初,由于人们头脑中的土葬习俗根深蒂固,不愿意接受火葬,火化率一直很低。1966年,哈市政府按照国家关于“火葬是最科学、最经济、最卫生的殡葬方法,实行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应该大力提倡”指示精神,对荒山原公有墓地实行封闭,除回族和外侨以外,“制止土葬,推行火葬”。
但一些老年人对火葬的抵触情绪仍然很大,在生前就叮嘱儿女们要想办法在自己死后找个地方给埋起来,因此公有墓地封闭后,郊区私埋乱葬的现象增加,“文革”期间尤为严重。据1972年统计,全市火葬率下降40%。
1966年至1974年8年间,火化率虽然较推行火葬之初有很大的提高,但一直徘徊在50%-60%之间。1981年,哈市推出针对各街道、农村的火葬制度及限制土葬等乡规民约,对私自出售棺材,有条件实行火葬而搞土葬的,丧事单位一律不准出车、出人,不发困难补助,不发丧葬补助费;对非法占地埋坟的,给予必要处分,并责令迁移深葬。从此,哈尔滨的丧葬业基本转向火化。
俄侨送葬队伍
殡仪服务业
解放前,哈尔滨殡仪服务主要由慈善团体、杠会负责。杠会多分布在医院、寺庙和贳器店附近,不挂招牌,是个松散组织,平时杠员各行其事,遇有丧事由杠头召集,事毕即散。杠会为丧者家属布置灵堂、主持祭奠仪式、招待吊唁宾客、抬棺出殡等事宜。
1950年,哈尔滨市大众殡仪馆成立,专门从事国营殡仪服务工作,殡仪馆备有灵车,对赤贫丧主免费施以棺木和拉运灵柩,对一般丧主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免费、半免费拉运,施以人文关怀。1957年7月,大众殡仪馆更名为哈尔滨市殡葬事务管理所。其时,还有一个棚杠工会,有会员82人,主要任务是拉运与埋葬尸体棺木。1958年,全市中外土葬墓地全部迁移到荒山墓地之后,棚杠工会随即解散。市殡葬事务管理所抓住这一服务于民的商机,于1965年设立了第一、第二两个火葬场(即向阳山殡仪馆和哈平路殡仪馆)和一个殡仪服务站。1997年成立了平房殡仪服务中心。随后的1998年,道外万宝镇万有村松北殡仪服务中心一期工程竣工并试营业。2000年和2002年,西华苑殡葬服务中心和东华苑殡葬服务中心全面投入使用。这些殡葬服务单位主要从事接尸、化妆、穿衣、抬尸、花圈租赁、寄存骨灰、告别、火化、寄存骨灰盒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此外,一些大型殡仪馆还设置了登门服务、礼仪抬灵、礼仪安葬等多项情感礼仪活动,彰显了现代殡葬的理念。
在当年的“东华苑”,常常可见袅袅香烟伴随着悠悠的个性化哀乐声飘向远方……这些超度亡灵的服务给丧户带去了暖暖的关怀。
(作者为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研究室主任,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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