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耕秋收两季农村消费者对农机具的投诉比较集中,全年农机具的投诉为399件,占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的54%。
主要问题:一是质量不过关。农用车出厂时不能严把质量关,致使农民购买后,在开回家的路上就出现故障。经常出现发动机启动困难、转向失灵、油箱漏油、车架轴承断裂、升降杆失灵、履带断裂等。二是售后服务问题多。维修网点少,售后服务不及时,故意拖延推诿,维修人员有的只是经过简单的培训就上岗,简单的问题反复修理,贻误农时。三是零配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现象严重。四是说明书难懂,语言过于专业化,有些专业人员都看不懂,更何况文化水平相对不高的农民,给农民正确使用农机具造成障碍。2007年8月15日,七台河农民张福彦在勃利县农机大市场王建军农机销售处购买了玉米收割机一套,其中包括554型拖拉机一台,玉米收割机、玉米抛光机各一部,价款97,000元。在3天后的使用中,玉米棒抛光机的抛光率不到50%。厂家多次派售后人员调试,但一直达不到技术要求。554型拖拉机外胎也出现鼓包现象。消费者找销售者要求退货,销售者不给退货。消费者到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县消费者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经营者一次性退还消费者购货款96,000元。
消协提示:
一、有关行政部门应强化对农机具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促进农机具产品质量的大幅提高。
二、产品的销售单位、售后服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增强履行维护消费者利益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三、农民消费者要学习掌握农机产品知识和使用农机具的操作方法,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认真操作。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销售商、售后服务部门反映,使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四、涉农有关部门应多组织一些农机产品咨询服务下乡活动,多搞一些农业知识讲座,多做一些消费纠纷事前预防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