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民人口多,文化水平相对普遍较低。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淡薄,加之获取信息渠道不畅,成为最容易受侵害,最为脆弱的消费群体,受到损害后往往损失惨重,处境艰难,甚至倾家荡产。全年种子、苗木、农药、化肥的投诉为216件,占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的29.2%。
主要问题:一是劣质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大量存在,种子不纯、质量不好,造成大面积减产,农民反映强烈。二是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规范。有的只写产品功效,对产品禁用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限用条件等含糊其辞,误导农民。部分农资产品无使用说明书,或说明书看不懂,影响正常使用,甚至引发意外事故。三是销售渠道问题多。有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有的更换包装、更改厂名、含量、生产日期。四是发布虚假致富信息及购销合同诈骗。利用农民急于脱贫致富的心理,大肆发布专利技术转让、快速养殖获利、产品保证回收的虚假广告,骗取农民的血汗钱。
2006年4月24日明水县明水镇春光村农民陆海波,在明水县农资化肥经销一处购买大豆复合肥,现场营业员介绍一种能抗大豆重迎茬的大豆专用复合肥,包装上也标有“抗重迎茬”的字样,陆海波听信了营业员的介绍,当时就购买了11.5吨“抗重迎茬”的大豆复合肥,用于480亩大豆地施肥。可过了二个月后,陆海波发现大豆苗出现了死苗、烂根和豆叶发黄等现象,陆海波投诉到明水县消协。
明水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聘请县农业中心五位农艺师进行了现场鉴定。鉴定结果是大豆重茬种植导致孢囊线虫和根腐病,致大豆死苗和烂根。农艺师认为:理论上化肥是不能抗重迎茬的,只有农药具有抗重迎茬的作用。县消协拿到县农业技术人员的鉴定后找到化肥经销处和化肥生产厂家交涉。厂家不认为是重茬的问题,是喷洒的农药锄草剂形成的药害所致,要求作省级鉴定。
县消协工作人员来到省农业植保站和省土肥站找专家咨询,省农业专家也认为化肥不能抗重迎茬,化肥抗大豆重迎茬纯属虚假宣传。经省农业专家指点,县消协工作人员找到了黑龙江省农药司法鉴定所要求对陆海波480亩大豆地进行田间现场鉴定,鉴定结论为大豆苗出现了死苗、烂根和豆叶发黄等现象系重茬造成的。厂家于2007年1月6日与农民陆海波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农民损失85,000元。
消协提示:
一、有关部门要对农资生产经销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消费者举证难、鉴定难、投诉难的问题。
二、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要货比三家,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图价格便宜而购买“三无”或质次商品,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要索取信誉卡,出现问题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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