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0日电 随着黑龙江省2005年公共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公共安全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这既考验政府部门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也考验了市民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在本次省政协会议上,民进黑龙江省委的委员们提出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系统。
【提案摘要】
通过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来看,政府部门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有效和快速的。但也应当看出,一些企业和部门的应急预案没有发挥作用,致使信息沟通渠道不畅,上下级协调运转受阻,给抢险救灾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就非常有必要建立起从上至下的、有系统、有保障的全省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系统。
【记者调查】
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办公室了解到,2004年末我省开始启动应急工作。2005年,我省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成立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
据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现代社会,建立一套完善的处理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系统至关重要,这样可以使领导在公共突发事件面前,做到心中有数、处事不惊;可以做到越级上报事件,减少迟报、漏报的发生;能使各项工作能很快到位,提高处理事件的效率;最关键的是可以避免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因为每个预案都有相应的责任单位,所以每个预案都经过了专家组认真研究,也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委员建议】
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下设应急处理处、救援保障处、信息联络处、综合协调处、专家管理处等部门,负责处理全省范围内的公共突发事件。建立起经常性的、上下级衔接的信息联系沟通和反馈机制。为了提高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和效率,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建立起包括医药专家、抗震专家、水质专家、地质专家、电力专家等在内的各类各型的专家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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