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五个一工程奖”(2003—2006)组织工作奖名单
(25家)
一、一等组织工作奖(15家):
解放军总政治部、北京市委宣传部、江苏省委宣传部、上海市委宣传部、吉林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委宣传部、江西省委宣传部、湖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委宣传部、天津市委宣传部、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委宣传部、河北省委宣传部
二、组织工作奖(10家):
广电总局、安徽省委宣传部、山西省委宣传部、四川省委宣传部、辽宁省委宣传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湖北省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陕西省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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