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是否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社会的和谐。而夫妻,尤其是老年夫妻,是家庭的“支点”和“领导者”,他们能否成为和谐夫妻,对家庭成员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并直接关系着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和谐。
为了深入落实党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决策,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和中共黑龙江省委老干部局联合举办了黑龙江省首届“百对金秋和谐伴侣”评选活动,以期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倡导夫妻和谐、家庭和谐,发扬光大中华民族崇尚夫妻和美、家庭和睦的优秀传统,进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这一活动由《退休生活》杂志社承办,自今年五月公布方案以来,得到了全省各地广大老年夫妻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参与,得到了各地各级离退休工作部门特别是老干部部门的大力支持,很快形成了一个积极参加评选的热潮。经过四个月的各地初选和推荐,现已从全省报送的上千对评选对象中,初步筛选出170对老年夫妻,列入“百对金秋和谐伴侣”候选名单。现将有关他们的情况简介编辑成专辑,提供给广大老年读者朋友,请您审阅并参加评选投票,选出您心目中的“百对金秋和谐伴侣”。
选票和投票评选办法附于本专辑后页,希望得到您的支持,欢迎您踊跃投票!
在这次评选活动中,各地各单位的领导和相关部门都十分重视,有的成立评选领导小组,有的进行广泛的评比,层层选拔,报送的事迹材料,生动感人。我们将在《退休生活》杂志上开辟专栏,予以刊载;还将把“百对金秋和谐伴侣”的事迹,以《退休生活》增刊的形式,编辑成书,在全社会广为宣传,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花开遍黑土沃野,芳香祖国大地。
关于开展“百对金秋和谐伴侣”评选活动的方案
为了发挥离退休干部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省文明办、省委老干部局、退休生活杂志社联合举办“百对金秋和谐伴侣”评选活动,展示老干部和谐美满的家庭风貌,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积极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使老年人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爱、老有所为,促进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深入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文明、和谐的黑龙江做出新的贡献。
参评范围:全省离休干部;年龄在65岁以上、职务为副处级或副高职以上的退休干部;夫妻一方符合上述条件即可。
和谐伴侣标准:
1.夫妻和睦。夫妻之间坦率真诚、宽容大度、相互尊重、互相谅解、男女平等、忠于爱情。
2.勤俭持家。夫妻共同管理好家庭消费,不搞盲目攀比和铺张浪费,做到合理消费,量入为出。
3.教子有方。科学教育子女,注重子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培养,子女事业有成,尊老爱幼。
4.富有情趣。夫妻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不断学习新知识。生活方式文明科学,娱乐活动健康向上,家庭文化氛围浓厚。家庭生活质量和文明幸福程度较高。
5.邻里团结。邻里之间以礼相待、互谅互让、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6.贡献社会。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利用职业特长,发挥余热,为社会做贡献。
7.遵纪守法。遵守法纪,清正廉洁,杜绝家庭暴力和黄赌毒,防范安全事故能力较高。评选程序:7月底,以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为主,按照区(县)、市(地)、省顺序层层推荐,逐级筛选,由各市地和省直老干部部门统一汇总,分别上报省精神文明办调研处和退休生活杂志社各一份。在此基础上,由组委会确定初选名单500对,每对都附事迹材料在《退休生活》和东北网上公示,经群众网上投票或填写选票确定被选名单200对,最后经活动组委会审议确定100对获奖者,颁发奖状。同时评选5个组织奖,颁发奖牌。此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适当时机评选“十佳金秋和谐伴侣”。
具体措施:
1.此项活动于5月8日开始启动,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发动。
2.《退休生活》配合此项评选活动,开展征文选登。
3.在9月28日举办颁奖晚会。
主、承办单位:
省文明办、省委老干部局主办,退休生活杂志社承办。
“百对金秋和谐伴侣”评选活动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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