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立,男,80岁,中共党员,曾任黑龙江省呼玛县计委主任。曾被呼玛县评为“绿色使者”,被黑龙江省组织部誉为“共和国创立者”。刘老的老伴儿李秀芳先后被评为地、县、镇精神文明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他们的家庭多次被省、地、县妇联评为“特色文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勤俭持家荣誉奖”。刘老撰写的《金沟风俗》、《金沟里的故事》等几十篇文史资料被县政协编入《呼玛文史资料》一书。在刘老担任政协委员的15年里,他提出的几十个提案,绝大多数得到解决,为呼玛县的群众创造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利益。刘老离休后被呼玛一中聘为校外辅导员,他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教育下一代上。任辅导员以来,每年都要到学校讲课十余次,为此他记录了三万余字的笔记。每次报告都赢得场上经久不息的掌声。为了教育好下一代,他搜集中国革命历史,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为呼玛的中小学生们讲述先辈的革命历史,激发他们的爱国主义热情。除此之外他还担任了技术监督局、国税局等单位的义务监督员,经常深入到企事业单位了解情况,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平时刘老和老伴儿喜欢种花,老两口每年都要到呼玛县烈士纪念馆植树种花,他们说:“累是累了点,但能为烈士们做点事,心里感觉特别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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