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插图:叶浩鹏 |
铁军精神,是以叶挺独立团为代表的人民军队,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培育形成的,是我军性质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指引部队攻坚破难、团结奋斗、无往不胜的传家宝。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我党在国民革命军中建立了第一支革命武装——第四军十二师三十四团,即“叶挺独立团”。北伐战争中,“叶挺独立团”立下赫赫战功,赢得“铁军”美誉。1927年,叶挺独立团主力扩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第二十五师,参加了南昌起义。1928年4月,在朱德、陈毅率领下,部队转战井冈山,与毛泽东秋收起义部队胜利会师,编为工农革命军第四军。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谈判达成协议,将在湘、赣、闽、粤、浙、鄂、豫、皖8省边界地区的中国工农红军游击队和红军第二十八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1947年1月,新四军改为华东军区和华东野战军。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这支英雄的部队南征北战,屡建奇功,取得了强渡乌江、四渡赤水、飞夺泸定桥、突破腊子口和首战平型关、血战刘老庄等重大战役战斗的胜利,培育形成了“铁的信念、铁的纪律、铁的团结、铁的意志、铁的作风”的铁军精神。
新世纪新阶段,大力弘扬铁军精神,必须严守党的纪律和军队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毫不动摇地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挥;大力加强军队内部的团结,维护军政军民团结,把部队凝聚成一个无坚不摧、无往不胜的坚强战斗集体。
(《解放军报》第11版 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特刊第4期 发布时间: 2007-06-12 0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