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扩兵与编组野战军的指示》,人民解放军通过编组野战军或野战兵团,从组织体制上完成了由游击战向运动战的战略转变。
1945年10月7日,晋冀鲁豫军区组成4个野战纵队。
1945年10月上旬,晋察冀军区组成第一野战军。
1945年10月25日,华中军区成立。
1945年10月30日,中原军区成立。
1945年10月31日,东北人民自治军成立。
1945年11月4日,晋察冀军区组成第二野战军。
1945年12月3日,新四军军部兼山东军区组成。
1946年1月14日,东北人民自治军改称东北民主联军。
1946年6月26日,国民党军大举进攻中原解放区,全国解放战争正式开始。
1947年1月21日,新四军兼山东军区和华中军区合并为华东军区;山东野战军、华中野战军合并为华东野战军。
1947年3月,陕甘宁野战集团军进行延安保卫战。
1947年7月,人民解放军开始挺进中原,由战略防御开始转入战略进攻。
1947年7月31日,西北野战兵团定名为“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
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发表,提出“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口号。
1947年冬至1948年夏,人民解放军利用作战间隙进行新式整军运动。
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报告中提出著名的“十大军事原则”。
(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所张明金、郭芳供稿)
(《解放军报》第9版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特刊第8期发布时间: 2007-07-05 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