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78年以后,垦区开始兴办家庭农场,实现“四到户、两自理”,垦区职工告别了“农场拿钱,职工种地,负盈不负亏”的旧体制,40万农业工人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自己命运的主人。
2、1978年,总局党委决定将友谊农场五分场二队作为现代化农业试点队。试验10年间,平均每个农业工人生产粮豆45.4万斤,每个农业工人年创产值8.85万元,人均年实现利润2.448万元。
3、1980年,经国家批准,与日绵实业株式会社以补偿贸易形式,引进成套现代化机械设备,开发荒原30万亩,建立起全国第一个现代化国有农场洪河农场。到1988年,在三江平原腹地建立了洪河、二道河、鸭绿河、浓江农场四个现代化国有农场。
4、1983年开始,垦区进行结构调整,实施“以稻治涝”,大面积开发水田。到1999年,全垦区水稻达到1000万亩,单产达到1000斤,实现“双超千”目标,2006年,水稻面积达到1309.5万亩,亩产达到1042.4斤。
5、1985年,绥滨农场成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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