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也随着农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职工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有了新的要求,垦区各地纷纷拆旧建新。这本是利民惠民的好事,然而,笔者在拆迁调查中发现,各地在拆除原自然居民组或拆除旧建筑过程中,却有意无意缺乏对具有历史价值、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缺乏保护意识,十分令人痛心和惋惜。
某农场有一栋在整个垦区建设史上也是建成最早之一的一座办公楼,几乎与垦区同龄,曾经驻扎过复转官兵,据说王震将军也曾到此。但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决策者因其“有碍观瞻”,在红墙外面贴了一层瓷砖,将里面全部按照现代风格重新修缮一番,楼是新了,可历史却没了,有两位特地故地重游的老者深表遗憾,“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影子了”。我们北大荒垦区开展建设的历史并不长,仅有60年,文化底蕴还不够丰厚,当我们为缺少“文化”而遗憾时,却又在破坏着文化的积累。
一个居民点仅存一栋建点之初拓荒者用石头砌成的房屋,这也是全场仅存的一栋,但在新农村建设的路上,也没能逃脱被拆的噩运,其实,这就是文化,就是一部活教材、活化石、一段活的历史、一段红色的记忆,将其规划成为新建的一部分,供后人学习、参观、凭悼,其价值远远超过盖几栋新房,我们所缺的只是珍惜的意识和规划的科学,规划好了,完全可以与新生活同行。可是,我依然能看到一些具有自然生态特色、历史纪念意义的建筑,逐渐被一个个千篇一律、面孔雷同的新的居民点所取代。到如今,垦区仍没有一处可以回顾当年开发建设北大荒的历史原生态的居住点,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难道只有等到多年以后再想方设法复原才是记住历史吗?
笔者认为,垦区各地存在着大量的建设史中的遗迹,这是垦区社会、文化和科学发展的历史见证,也是中国农业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是前人留下的珍贵财富,一旦拆除或毁坏,将无法补救。在拆迁中,整体规划、保护工作应同时做好,“建新”和“护旧”并不矛盾,千万不能干那种“破坏性建设”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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