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 中俄口岸发展及贸易便利化研讨会
二、时间 2007年6月16日10:10-12:10
三、地点 哈尔滨国际会议中心304会议室
四、主办单位 国家商务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五、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商务厅
六、参会人员
规模:150人,其中中方100人,俄方50
中方参会人员:商务部领导、海关总署、交通部、铁道部、中国银行有关负责人;辽宁、吉林、内蒙有关领导、主要口岸城市负责人、有关企业。
俄方参会人员:俄有关州(区)行政长官、俄经贸部、地区发展部负责人、主要边境城市负责人、俄远东海关局和俄央行驻远东代表、有关企业。
七、主持人商务部欧洲司孙永福司长
八、主要内容
(一)商务部马秀红副部长致辞
(二)我海关、交通、铁道、银行主管部门和主要口岸城市负责人,俄经贸部、地区发展部负责人,俄有关州区和主要边境口岸城市政府代表、俄远东海关局和俄央行驻远东代表发言。
(三)洽谈交流
九、日程安排
10:10-10:15 商务部马秀红副部长致辞
10:15-10:22 中方海关负责人发言
10:22-10:29 中方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人发言
10:29-10:36 中方铁道主管部门负责人发言
10:36-10:43 中方银行主管部门负责人发言
10:43-10:50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领导发言
10:50-10:57 黑龙江省黑河市领导发言
10:57-11:04 内蒙古自治区主管部门领导发言
11:04-11:11 辽宁省主管部门领导发言
11:11-11:18 吉林省主管部门领导发言
11:18-11:25 俄方与我毗邻州(区)行政长官发言
11:25-11:32 俄方与我毗邻州(区)行政长官发言
11:32-11:39 俄方与我毗邻州(区)行政长官发言
11:39-11:46 俄远东海关局有关代表发言
11:46-11:53 俄央行驻远东代表发言
11:53-12:08 双方企业自由洽谈
十、组织分工
(一)请商务部邀请我海关、交通、铁道、银行主管部门和主要口岸城市负责人,内蒙、吉林、辽宁等省区有关领导;俄经贸部、地区发展部负责人,俄有关州区和主要边境口岸城市政府代表、俄远东海关局和俄央行驻远东代表。并负责收集以上参会代表发言稿。
(二)请商务部欧洲司负责会议同声传译。
(三)请商务部协调内蒙、吉林、辽宁等省(区),请内蒙、吉林、辽宁等省(区)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本省(区)企业代表参会(各15人)。
(四)黑龙江省商务厅负责邀请绥芬河市、黑河市领导参会,并负责收集发言稿。
(五)黑龙江省商务厅负责组织黑龙江省企业代表参会(35人)。
(六)哈洽会大会办负责邀请俄方企业参会(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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