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以德治国”的伟大方略,塑造和树立新世纪黑龙江工人阶级的崭新形象,不断提高全省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标兵(以下称“双十佳”及模范班组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行业新风、创一流业绩、做文明职工”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题,在全省职工中广泛深入地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工队伍和基层单位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树立与新世纪发展相适应的精神风貌和道德风尚,为实现“二次创业、富民强省”奋斗目标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主要内容
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和模范班组创建活动,首先要搞好职工职业道德教育。要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的通知》、《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黑龙江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关于开展新世纪黑龙江人形象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文件,通过广泛、深入地学习,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了解和掌握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在职工职业道德教育中,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单位、职工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完善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措施,保证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各市、地和产业在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和模范班组创建活动中,要注意运用典型示范的方法,通过发现、培养和选树各种类型的先进典型,在全省形成职业道德建设典型群体。各基层单位主管部门,要把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同开展新世纪黑龙江人形象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选择有效的活动载体,推进这项活动的深入发展。
三、“双十佳”及模范班组的基本条件
(一)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在发展生产、深化改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重视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和完善职业道德规范,经常对职工进行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礼仪教育培训,职工队伍素质高,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国内同行业中达到先进水平。
3.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决禁止和杜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做到文明生产、文明经商、文明服务、文明办公,为维护国家利益、职工权利,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产(商)品质量高,服务态度好,对用户热情、公平、周到、负责,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二)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十佳”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质,在本单位的改革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岗位行为规范,诚实守信,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自觉抵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钻研业务,技高能优,对工作精益求精,没有发生责任事故。
5.廉洁奉公,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受到广大群众普遍赞誉。
(三)模范班组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执行厂规厂纪和行为准则、行为规范,团结协作,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
2.建立健全班组职业道德规范,职工素质高、业务精,班组凝聚力强。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文明生产,工作业绩突出,经济指标、服务质量在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四、“双十佳”及模范班组的评选、管理办法
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的评选对象为机关和企业、事业等基层单位。“十佳”标兵的评选对象为机关和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模范班组的评选对象为各类基层单位的班组。“双十佳”及模范班组的评选名额,在基层申报、逐级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市地、产业主管部门统一向省职工职业道德协调小组办公室呈报。各市地、产业上报的单位、个人和班组须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市级以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个人、模范班组等荣誉称号。各地按确定的推荐名额上报但未被评为“双十佳”和模范班组的,由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按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先进班组进行表彰。向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推荐的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标兵、“百佳”班组,原则上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标兵、模范班组中产生。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对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和模范班组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地进行考核验收,对发生重大变故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取消荣誉称号。
五、加强对“双十佳”及模范班组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和模范班组创建活动,是推动我省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四有”职工队伍的有效载体,是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德治国”方略,推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市地、各产业要深刻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各职能部门要统一认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切实把“双十佳”及模范班组的创建活动抓出成效。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开展这项创建活动的实施细则,把宏观管理和具体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把“双十佳”和模范班组的创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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