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5日电 题:人权高于野猪权
野猪多,祸害庄稼,农民苦不堪言,于是有关部批准猎杀一定数量的野猪。这个举措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甚至有大学生环保组织联合起来呼吁停止猎杀活动。
这件事情的实质是人的生存权重要还是野猪的生存权重要的问题。大学生们和专家们要保护动物,保护环境,保护东北虎,这没有错。可谁来保护农民的利益?我们都可以不花一分钱、不出一分力的在这里签名保护千里之外的野猪,这既于己无害又抒发了自己的正义感和道德感,很时尚很绿色。但那些因野猪而毁了全年收成的农民怎么办?难道我们对野猪的爱要超过对人的爱,对同胞的爱?
更何况,林业部门只是限量猎杀野猪,我觉得这种做法很理性,既遏制了野猪的危害又保护了环境。至于说野猪多了能引来东北虎,我觉得这种说法的科学依据并不充分,野猪多的地方东北虎就必然多吗?如果是那样,东北虎就自然会维护生态平衡了,哪用咱们费事捕杀野猪?
而且,就算野猪多了东北虎就多,也不能以此为理由任由野猪泛滥。人人都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免于匮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两难之间的选择,政府理应倾向于人的利益,而不是兽的利益。因此,我们应当支持林业部门的理性行为,限量捕杀野猪以维护当地农民的利益。
保护环境、爱护野生动物,这些都是高尚的字眼,但它们高尚不过人权优先的理念。以人为本不应该是一句空话,如果什么样的字眼都要被优先放在“人”之前予以考虑,那还叫什么“为本”?不如叫“以人为辅”来得直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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