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一”扶贫简报
第31期
(总第158期)
黑龙江省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9月8日
编者按:当前有些帮扶单位和帮扶人员怕承担责任,不愿为帮扶对象货款进行担保,使已经确立的项目不能启动,帮扶工作踏步不前。现将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王志伟等同志为帮扶对象货款担保的事迹摘发如下,望大家对照学习,增强政治责任感,真心实意地为帮扶对象服务。
用心眼里的真情帮扶特困职工
“各级干部要向王志伟同志学习,为有志向,有能力的帮扶对象担保小额贷款。五个班子的同志要带头”。这是哈尔滨市南岗区区委书记葛喜东在区“一帮一”扶贫简报上的批示。王志伟是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的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第二轮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实施以来,南岗须法院负责59名特困职工的帮扶工作。按组织上的安排,王志伟与市轮胎厂职工刘杰结成了帮扶对子。在对接中王志伟了解到,刘杰45岁,1994年下岗,独身一人带着孩子生活,曾因病做过二次手术,家里没有住房,在一栋居民楼外搭建一个16平方米的临时建筑中居住。刘杰下岗后,不向困难低头,卖过水果,做过家政,生病后干不了重活,就在香坊区司徒街早市卖酱和咸菜来维持生活。她想扩大经营,但没有底子钱,脱困愿望始终不能实现。
看到刘杰的生活,王志伟从心里同情,他下决心要帮助刘杰改变贫困状况。他向区“一帮一”办公室反映情况,想为刘杰贷款,但按市“一帮一”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被帮扶人贷款必须由帮扶人所在单位担保,由于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不能以单位名义对外担保。这使王志伟犯了难。怎么样为刘杰扩大经营筹措资金,他满脑子里想的都是这个问题。他又与刘杰几次沟通,每沟通一次,都使他感到刘杰有志向,肯吃苦,为人诚实,凭自己落后摆脱贫困的愿望很强烈。他又连续到司徒街早市观察刘杰卖货,并向顾客了解情况,从中得知刘杰卖的咸菜酱质量好,价格便宜,回头客很多。有了这个底数,王志伟决定个人为刘杰贷款担保,让她扩大经营,增加收入。做出这个决定,他不是没想到风险的一面。他是一级法官,在法院工作近二十年,曾经整天和案子打交道,《担保法》、担保人的责任他很清楚。而且他本人中有患病老人和待业的孩子,每月还要还银行住房贷款,生活上也不宽裕,但是想到帮扶干部的责任,想到刘杰的生活状况,他毅然拿起笔在刘杰5000元贷款的担保书上签了字。区法院副院长、工会主席郭连印和南岗区总工会主席王霞、副主席牟晓辉知道此事后,愿意分担王志伟的风险,共同进行了连保。
在王志伟和其他几位领导的支持下,刘杰很快拿到了贷款资金。她购置了防磁不锈钢等腌制容器,租了仓库,并拜师学习了腌制技术。现在她卖的咸菜酱,有一半是自产自销,日卖钱额从以前的四五十元,上升到了百元以上,旺季时能卖到二百多元。她还积攒了资金,准备秋天腌酸菜,扩大经营品种。日常收入比以前明显增加,家中生活有了改善。分手几年的丈夫也回来了,加入了她的经营行列。刘杰高兴地说:“我经营扩大了,家庭团圆了,双喜临门!这是王志伟真心帮助得来的。我要提前还上贷款,让他及早在别的下岗职工身上发挥作用,以行动感谢‘一帮一’的帮扶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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