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省第八次党代表大会提出,要按照“四化”方针搞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富民强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按照大会要求,结合省、市(地)、县、乡换届,全省普遍调整了各级领导班子,一批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勇于改革、作风扎实,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同时,省委从自身做起,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不断完善党委民主决策制度,建设科学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1999年,省委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地)、县委贯彻执行《条例》的指导力度,重点对省委6个民主集中制建设联系点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在贯彻执行《条例》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了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质量。2000年,省委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管理,促进了领导于部经常性考察和监督。
省委还制定了《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并且从9月初开始,组织50个考察组对13个市地党政班子,74个省直部门的后备干部进行了推荐考察,建立了不断滚动发展的市地、厅局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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