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7日,省委下发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加强理论学习的决定》,指出全省县级以上党委,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理论学习的极端重要性;二要明确加强理论学习的关键是学习邓小平理论;三要使理论学习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省委要求“从省委常委做起,县级以上党委要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7月7日,省委又下发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学习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通知》精神,努力把全省的理论学习和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邓小平理论指导各项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10月末,省委召开全省学习邓小平理论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学习邓小平理论工作会议精神和江泽民在会议上的讲话,总结交流了各地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经验,部署了下一步全省开展邓小平理论学习工作。省委书记徐有芳在会上作了题为《兴起学习邓小平理论新高潮,加快推进“二次创业”的伟大实践》的讲话。徐有芳在讲话中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过程中,努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着重在解决制约黑龙江省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上下功夫。这次会议,对于全省邓小平理论学习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使全省学习邓小平理论工作出现了崭新局面,在全省进一步掀起了学习邓小平理论热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