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四大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定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了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省委进行了多方面探索,分别于1993年7月和10月,召开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嫁接改造座谈会和全省县(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座谈会,深化企业产权改革,总结推广实行股份制改造和国有小企业兼并、租赁、拍卖、关停、转产、破产、联合、引资“嫁接”等项改革的经验和做法。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阐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原则、目标和基本特征,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和总体要求。12月16日至18日,省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了全省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具体意见。会议要求,从黑龙江省实际出发,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以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为重点,力口,陕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以培育生产要素市场为重点,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健全和完善经济调控体系;以解决企业职工失业和养老保险为重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以股份合作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体制;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为重点,推动对外开放的战略升级;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为重点,加快推进科技教育和经济一体化进程。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到本世纪末完成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这次会议之后,黑龙江省的改革以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进行了整体配套、重点突破和全面攻坚。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省委和省政府一方面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地进行了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流动,实行兼并、破产,组建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另一方面,大力推进了财政、税收、金融、外贸、外汇、计划、投资、价格、流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改革,相继放开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和钢材等重要生产资料价格,不断发挥市场在各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这样,使全省的经济改革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逐步由以往的放权利、政策调整进入了转换机制、制度创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