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解决走私、贩私、贪污受贿和把大量国家财产窃为已有的严重违法犯罪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4月 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 1982年4月15日,省委发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积极行动,集中力量狠抓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全省各地迅速行动,把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检察机关加大了查处贪污贿赂案件力度。5月4日,省委常委会议提出,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全省存在着资本主义思想腐蚀和社会主义思想反腐蚀的斗争。为此,必须要实行一手抓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一手抓打击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10月5日,省委召开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要解决一部分同志的畏难情绪和厌战思想,坚定不移地把斗争进行到底。1984年3月7日,省委召开省直单位党委(组)负责人会议,要求进一步清理基本建设中存在的经济问题。到1985年底,全省共立案21 787起,已结案20 401起,占93.6%。共惩处犯罪分子1.19万人,追缴赃款3308万元。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要求按照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在3年内组织三个战役,对刑事犯罪分子予以坚决打击,迅速扭转社会治安的不正常状况。根据中央部署,全省迅速开展了打击刑事犯罪的三个战役。第一战役,从1983年8月开始到1984年6月结束。根据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密准备、严格纪律”的要求,全省各地认清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大造声势,集中力量,充分发动群众,对刑事犯罪活动开展了严厉、有效的打击,使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第二战役,从1984年8月开始到1985年11月结束。为争取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全省在严打的同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985年3月15日,省委召开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从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出发,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第三战役,从1985年12月开始到1987年2月结束。全省进一步调动政法、纪检等各方面力量,密切配合,集中力量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重、特大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压下了去,并一案带多案,对全省刑事犯罪活动进行了全面清剿。
1987年2月,历时3年多的“严打”战役胜利结束。全省共收捕犯罪分子12万多人,打掉犯罪团伙5 000多个,破获刑事案件6万多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1万多起。“严打”斗争的开展,给犯罪分子以沉重打击,使全省社会治安实现明显好转,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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