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0月11日,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指出,目前党内在思想、作风、组织上仍存在严重不纯的问题,必须坚决有效地加以整顿。10月27日,省委召开五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整党决定,全面完成我省整党任务的决议》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全省整党的方案》。《决议》提出,这次整党的基本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基本方法是在认真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纠正错误、纯洁组织。《方案》规定:全省整党分三期进行,每期一年。为加强对全省整党工作的领导,会议决定成立由省委书记李力安任主任的省委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
1983年12月3日,省直机关召开整党动员大会,全省第一期整党工作开始。第一期整党历时13个月,经过学习文件、对照检查、集中整改、组织处理、党员登记和后期建设阶段。参加第一期整党的有省级六大领导班子和106个省直单位。省委常委在第一期整党中先行一步,起到了带头作用。 1984年6月6日,省委召开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省委书记李力安代表省委常委作整党集体对照检查。李力安在检查中指出,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委及时把全省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了四项基本原则,各方面的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但也存在农民收入曾长速度不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进晚、对科技与教育工作的战略地位认识不高和官僚主义作风等问题。李力安强调了重新认识、规划和建设黑龙江,实施“两改两开,富国富民”的战略方针。会后,省委印发了《省委常委整党集体对照检查》,省直各单位随即开始学习整党文件,进行系统教育。在整党中,广大党员认真对照检查,着重解决在共产主义信念、为人民月赂宗旨、与党中央在政治和思想上保持一致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清查了“三种人”(即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广泛进行了党员登记。
1985年2月上旬,全省第一期整党结束。第一期整党工作完成了“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任务,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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