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中,黑龙江省还重点调整了工业内部结构,改革了不合理的经济管理体制。
从黑龙江省工业内部的结构看,是重工业多、轻工业少,大工业多、小工业少,全民所有制工业多、集体所有制工业少。为了改变这种“三多三少”的不合理结构,特别是把轻工业调整上去,省委于1979年12月提出了以粮、油、糖、纸、乳、革、麻、毛、丝、化、木、勤口工为重点的大力发展轻纺工业的方针i并采取了集中财力增加轻纺工业投资的办法。1980年1月至10月,用于轻纺工业的资金2.7亿多元,占工业总投资的61.3%。重工业也改变了月B务方向,实行了面向人民生活、面向轻工业、面向农业的方针。同时,相应发展了电力、煤炭工业,关停并转了一批消耗高、亏损严重、没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全省有小钢铁厂21个、小高炉34座,1979、1980两年共关停了12个厂、17座炉;压缩了基本建设战线,停建、缓建了190个项目;基本建设投资1980年比1978年减少3亿元,压缩到基本与国民经济相适应的比例。此外,还调整了对集体工业企业的政策。1980年4月,省委公布了《发展城镇集体工业的条例》(35条),使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发展有了政策保障。
在调整工业内部结构的同时,省委还对不适应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进行了初步改革。1979年8月,省委工作会议分析了全省现行的经济体制,指出:在管理上,弊病主要;是靠行政手段管理工业、用指令性计划指导生产,结果是把经济运行统得过死,使经济活动渠道梗塞,产供销脱节;在财政上,对企业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部上缴、开支全部向上要,交多不奖、少交不罚,企业缺乏自主权;在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未能真正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针对这种状况,会议提出要坚决、慎重地改革经济管理体制。
根据省委工作会议精神,从1979年9月开始,黑龙江省国营工业企业陆续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经国家经委和财政部批准,全省首先在42家国营企业进行全面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有49家省、地、市属国营企业实行三项基金与利润挂钩试点;58家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单项试点;面上有一批企业实行亏损包干的办法。为加强对改革试点的领导,省委于10月23日成立了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调查领导小组,杨易辰任组长,陈雷、陈剑飞任副组长。在对前段试点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委制定了《扩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自主权试点的若干规定》,并于1980年10月召开了全省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一年来全省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经验,讨论、部署今后全面铺开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工作。到1980年末,开展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有129个单位和一个片(伊春市)、一条线(省航运局)。 1981年,扩大企业自主权工作有领导、有步骤和分期、分批地在全省铺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克服了现行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管得过死、不讲经济效益等弊病,调动了企业职工和部门的生产积极性,实现了增产增收。
在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全面铺开后,省委又逐步把改革转向推行经济责任制方面。1980年10月,在一批企业试行了经济责任制,即开展了实行“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的试点工作。对已进行此项试点的30家企业,实行上缴“三税两费”(工商税、所得税、收入调节税和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占用费)后自负盈亏的办法。1981年8月,省委在牡丹江市召开全省工交战线推行经济责任制,全面开展经济核算的经验交流会。会议提出,把责、权、利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是推行责任制的核心。实行经济责任制,一是搞好基层包干;二是实行按劳分配,解决好“企业经营好坏一个样、职工干好于坏一个样”两个平均主义问题。这次会议后,全省工业、交通战线普遍推行了经济责任制。由于下放了企业经营自主权,企业内部实行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责任制,采取了减亏包干办法,把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同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和实现的经济效果联系起来,从而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使企业降低了人力、物力消耗,提高了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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