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前后,国民经济的一些重大比例关系失调和经济工作中的急于求成现象日益突出,党中央于1979年4月召开工作会议,提出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决定从1979年起用3年时间对国民经济认真加以调整,同时进行改革、整顿和提高。
根据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于5月22日召开四届二次会议,集中研究、部署了黑龙江省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工作。会议认为,全省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状况是“基础不稳固,先行不先行,‘骨、肉’不配套”,具体体现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不稳固,农业与工业之间比例失调;能源紧张,燃料动力工业与其他工业的比例失调;轻工业短腿,轻重工业比例失调;消费水平增长较慢,不能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适当改善人民生活。据此,会议提出了黑龙江省调整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即“边调整、边前进,在调整中前进,在调整中提高”,并对经济调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了制定适合省情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更好地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省委决定对全省的经济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成立了以杨易辰为组长、陈雷为副组长的经济问题调查研究领导小组。从1979年8月下旬到12月末,省直有关部门1000多人分63个调查小组,对全省经济进行了、大规模的全面调查。通过调查,比较系统地了解了全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历史和现状,把握了全省有关经济结构、比例关系、经济体制、经济政策以及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省委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国民经济调整工作提供了依据。
1981年1月,省委根据198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作出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国民经济的决定精神,对全省国民经济调整工作作了更加具体的部署。提出了生产要有一定速度、财政收支要有一定结余、人民生活要有一定改善的调整方针;确定了1981年全省的调整任务是压基建、保生产,抓调整、缓改革,截长线、补短线,特别要补生活方面的欠帐。具体从“压、转、联、挖、补”(压缩基本建设规模,组织机械、军工等长线产品转产,发展联营、联合,挖掘现有企业潜力,补缺、补短、补人民生活欠帐)五个方面进行调整。
按照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的具体部署,黑龙江省各地区、各部门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国民经济进行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工作。经过3年多的努力,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关系趋于协调,全省经济开始出现稳步发展的势头。1981年,全省工农业总产值292亿元,比1980年增长1.8%;国民收入166亿元,比1980年增长3.6%。同时,农业进一步调整了内部结构,在保证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多种经营有新的发展,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80的37%上升到40%。工业生产在调整中保持了一定的发展速度,1981年工业总产值完成227.38亿元,比1980年增长2.5%。其中,轻工业的产值1981年比1980年增长13.6%,轻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33.2%上升为36.8%。此外,在进一步调整中,还压缩了基本建设规模,提高了投资效果,全省1981年实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23.8亿元,比1980年下降16%;重工业经过调整月R务方向,重兼轻、军兼民的方针得到进一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