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平反冤假错案
http://heilongjiang.dbw.cn   2006年06月16日 22:16:57

  全面平反“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冤假错案,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在组织路线方面拨乱反正所做的一项重要工作。粉碎“四人帮”后,省委就着手开展了这项工作。

  首先,省委抓了纯属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平反工作。1976年12月5日,中共中央通知指出,凡属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任何案件都应给以彻底平反。省委接到通知后,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深刻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对纯属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要坚决平反纠正,不留尾巴,不抓“辫子”。但是,当时一些地方和单位由于受“左”的思想及“两个凡是”错误方针的影响,对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致使平反工作进展缓慢。因此,省委在1978年3月召开常委会议强调,要克服各种“左”的思想影响,对“四人帮”强加于人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都应推倒;对被“四人帮”打击迫害的所有人都应彻底平反,各级党委与有关部门要尽快扭转纠正冤假错案工作发展不平衡局面。会后,全省平反冤假错案工作进度明显加快。到1978年9月,有35起,37人因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和反对打击、诬陷邓小平的案件予以平反。其中,死后昭雪1人;取消刑期予以释放25人;取消管制,取消加刑,摘掉反革命帽子7人;免予判处立即释放4人。

  同时,省委对在全省影响大、涉及面广的重大冤假错案,进行了重点清理和纠正。1978年7月11日,省委为哈尔滨工业大学1967年反对潘复生的所谓“一·三一’辩论会反革命事件”彻底平反;12月15日,省委为所谓“杨易辰反革命翻案集团”、“王一伦反革命翻案集团”、“李范五反革命翻案集团’’冤案平反;12月28日,省委为所谓“以欧阳钦、李范五为首的里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冤案平反,对因此案受牵连、遭迫害的同志也给予了平反昭雪,等等。

  此外,省委于1978年12月1日发出了《关于彻底为因天安门革命行动而受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的决定》。随之,全省各地对因参与“天安门事件”或反对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或怀念周总理、拥护邓小平而受到打击迫害的干部和群众,一律进行复查和平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省委根据三中全会确立的政治路线,力口快了平反冤假错案的步伐。1979年1月12日,省委为肺胃于勇反革命集团案件平反;2月,省委为在“文化大革命”中成立并被打成保守组织和反动组织的“八八团”、“赤卫队”、“红旗军”、“战备军”、“荣复军”等群众组织平反。同时,对历史上的冤假错案也进行了复查、平反。1981年,省委撤销了1955年对原松江省委书记兼哈尔滨市委书记李常青所作的错误结论和处分决定,并经中央批准为其彻底平反,恢复了党籍。1982年6月,经复查,省委撤销了1940年1月中期匕满省委常委会《关于开除赵尚志党籍的决定》,恢复赵尚志党籍,对因赵尚志问题而被牵连受到处理的同志,予以平反,恢复名誉。

  在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复查了“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公安部门(包括保卫组、军管、保卫部、造反团接管期间以及公安局各阶段)以拘留、逮捕(不含起诉判刑)、强劳、教养、收容、办学习班,或虽未采取上列形式,但被审理定性戴帽、定性不戴帽、以及批斗和搜查等形式所受理的全部政治案件和刑事案件。复查的标准和要求是:冤假错案在政治上给予彻底平反,受害者在生活上给予妥善安排、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助。

  1982年6月,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据统计,全省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造成的冤假错案共81 155件,涉及117 840人。其中,错被判刑的冤假错案有9474件,全部平反纠正。在错被拘捕处理的21 425件案件及其涉及的24 765人中,全部平反的有18 188件,21 457人,分别占案件及人数的84.9%和86.6%;部分平反的832件,840人,分6cj占案件及人数的3.9%和3.4%。此外,因为刘少奇鸣不平而被审查、遭受迫害的案件943件,975人,已复查830件、862人,分别占88%和88.4%。

  黑龙江省在平反冤假错案的过程中,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工作方针,不断解放思想、冲破思想禁区,边复查、边纠正、边落实政策,完成了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这项工作,增强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扩大了党的政治影响;消除了受害者及家人、亲属的精神负担,调动了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对于巩固和发展黑龙江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重要作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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