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后,4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的决定,要求:原松江省建制撤销,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并人黑龙江省建制。7月27日,中共中央批准欧阳钦任省委书记,韩光、强晓初、冯纪新、王一伦任省委副书记,并由他们进行新黑龙江省委的筹备工作。7月30日,新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局、署、行及群众团体的主要干部名单确定。8月1日,由欧阳钦主持的省直机关干部大会在哈尔滨市召开,正式宣布撤销松江省建制,哈尔滨由中央直辖市改为省属市,一同合并入新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机关设在哈尔滨市。自此,新黑龙江省委与省政府开始办公(本书在1954年8月1日以后提及的黑龙江省均指由松江和黑龙江合省后的新黑龙江省)。合并后的黑龙江省辖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个市,黑河、嫩江、合江3个专区,67个县。面积46.9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5%,人口约1 250万。
8月10日,召开了中共黑龙江省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新省委由欧阳钦、韩光等36人组成,常委会由欧阳钦、韩光、强晓初、冯纪新、王一伦、杨易辰、李剑白、陈雷、于杰、于林共10人组成。8月13日,在原黑龙江、松江两省普选工作的基础上,新黑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615人,包括汉、满、蒙、回等10个民族。会上,韩光作了《关于政府亡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任务的报告》,提出了合省后的基本任务:遵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加强党的领导,全力发展工业、农业、林业生产,做好一切为生产服务的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稳步增长,以便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于杰作了关于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的报告。会议选举了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选举韩光为省长,杨易辰、李延禄、于天放、于杰为副省长。11月15日,东北局机构被撤销,中共黑龙江省委直接由中共中央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