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的过程中,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中共中央于1950年5月1日已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根据这一指示,松江、黑龙江两省先后于6月23日和7月17日也已决定由各级党委直接领导,省、市(区)、县成立整风学习委员会,整顿县级以上领导机关负责干部以及县级以上财经部门、企业单位负责干部的作风。这次整风运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通过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进行。省级机关整风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动员和学习。召开各省直机关干部大会,并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学习有关文件,以小组座谈的形式查找本部门在贯彻政策中的错误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良作风等问题。二是检查和解决问题。省级领导同志分别深入各个部门,直接听取意见,指导部门整风,帮助解决查找出来的思想、作风等问题。9月末,省级整风运动结束。年底,县、区、村整风运动也基本结束。
整风运动结束后,为彻底肃清我们党在组织、思想上的不纯因素,党中央迅速作出整党的决定。1951年F半年,松江、黑龙江两省委认真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并于10月分别作出整党建党3年工作计划。为领导好这次整党工作,两省委首先组织各级党委负责人学习中央有关整党文件,亲自培训整党骨干,并分别在绥化县正黄三村和宾县进行整党试点。通过宣讲员讲解《党员标准八项条件》,使每个党员都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检查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11月20日,黑龙江省召开第四次代表会议,正式通过全省整党工作计划。为了更好地领导整党工作,省、市、县分别成立了整党委员会。1952年2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后,松江、黑龙江两省委结合“三反”运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党计划。根据计划,省、市机关普遍进行了思想检查,划清与资产阶级的界限,做好思想总结;学校增强了党的力量,对具备发展条件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吸收入党。
在经过“三反”、思想建设和党员标准教育的基础上,转入对党员进行登记和组织处理阶段。对于表示坚决履行党员八项条件并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党员,组织对其一律予以登记,并加以鼓励;对于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曾犯过错误、但经组织帮助教育有决心改正并愿做党员的,保留其党籍,予以登记;对于不符合党员条件、不愿做党员者,不予以登记,并劝其退党;对于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投机分子、叛变分子,则一律清除出党。登记时,对每个党员严格检查;处理时,重调查、重证据、重事实。到1952年底,两省省直、市直机关及工矿企业等单位的整党工作基本结束。
农村整党,主要是在普遍提高党员觉悟、增强农民党员积极性的基础上进行。首先是明确农村经济发展方向,贯彻党在农村的政策,批判富农思想;其次是在充分教育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检查党员对农村互助合作与生产运动执行的情况;第三是深入查处党员中违法乱纪、脱离群众的思想和行为,认真检查支部党员对村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种群众组织的认识、态度与领导责任;第四是纯洁党的队伍,对于一切蜕化变质的投机分子和严重违反党的路线、并屡教不改的,坚决开除党籍。经过整党,两省广大农村党员普遍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积极性,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到1953年3月底,农村整党工作胜利结束。
整党和整风运动的开展,提高了党员的思想觉悟,使党的队伍更加纯洁、更加壮大,为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做了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