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这个彻底的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根本消除封建的生产关系。11月,东北局在哈尔滨召开北满省委书记联席会议,要求全面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并明确规定了开展平分土地运动的具体方针和政策。按照会议要求,各省省委分别召开工作会议或县委书记联席会议,进行平分土地运动部署。平分土地运动全面展开。
在平分土地运动中,各地党委积极建立贫雇农大会与代表会组织,并由其选出的分地委员会作为平分土地运动的执行机关。平分土地,坚持先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中农土地基本不动、一般富农和小地主与贫雇农同样分得一份土地(质量稍差)、大中地主和恶霸富农也平分一份土地维持生活的政策。广大贫雇农基本上都分得一份满意的土地。同时,各地继续进行挖财宝、挖坏根、挖匪根、起枪弹的斗争。这样,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经济上都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所有制。
但是,一些地方干部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没有把平分土地、抓生产当作工作重点,而把抄家挖财宝作为主要任务,搞让地主“净身出户”的“扫堂子”运动。从1947年底到1948年初的两个多月里,在一些地方刮起了“扫堂子”之风。针对这一情况,合江省委发出了《关于在乎分土地运动中保护城市工商业的指示》。2月1日,东北局发出《关于平分土地运动中几个问题的指示》,要求各领导机关和干部在运动中掌握贫雇农内部团结、不得侵犯中农利益、保护城镇工商业等原则;同时要缩小打击面,设法停止与防止乱打人、杀人的现象;并强调今后的中心任务是组织生产,由土改转入春耕,各地土改干部与工作团要及时转变为春耕工作团,省、县干部下乡要加强对生产的领导。根据东北局的指示,各省省委分别召开会议,部署重划阶级、补偿中农等纠偏工作。嫩江省委发出指示,要按中央规定,在总收人中剥削不超过25%者为中农的标准重划阶级,纠正偏差,将打击面缩小。由原来地主、富农占农村总户数的20%左右、总人口25%左右,缩小到占农村总户数的10%左右、总人口15%左右,并在经济上赔偿明显错斗的中农。合江、牡丹江、嫩江省委还分别作出保护城镇工商业的指示和决定,对被侵犯的工商业采取返还、补偿、免税、贷款等办法加以纠正。
到1948年3月,北满各省平分土地运动基本结束。仅据松江、黑龙江、嫩江、合江四省统计共平分土地5 000多万亩、牛马4.8万匹、衣服520多万件,挖出金子1.95万多两、银子4.73万多斤。其中合江省平分土地后,农民平均每人分地7亩到12亩,大多数贫雇农每家分到了牲口。土地改革的实行,使广大农民彻底摆脱了被地主阶级残酷压迫和剥削的地位,真正成为农村土地的主人,阶级觉悟普遍提高,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他们真心拥护共产党,坚决维护新政权,满腔热忱地生产、支前、参军、参战,自觉自愿地投入到人民解放战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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