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72:工业-12(鹤岗市)
1、项目名称: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0万吨甲醇项目
2、项目内容: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
3、项目概述:甲醇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广泛用于生产塑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燃料、涂料、香料、医药和农药等。也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洁净燃料,它具有与汽油、柴油良好的掺混性能。在我国煤炭储量丰富石油匮乏的情况下,煤制甲醇,作为清洁能源,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显著的经济效益。鹤岗有丰富的煤炭和水力、电力资源,生产煤制燃料甲醇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年产120万吨燃料甲醇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60万吨/年。项目拟六年完成,一期工程第四年完成。
4、项目投资来源和投资估算:
设备购置费:121228.02万元 安装工程费:45913.77万元
建筑工程费:21042.82万元 其它工程费:50251.32万元
建设期利息:17113.78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29
5、合作方式:合资
6、项目建成后经济(社会)效益:甲醇销售价(含税价)1600元/吨,正常年销售收入98160万元,年平均销售收入96758万元;正常年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为12384万元,年平均所得税为9567万元;年平均税后利润约19425万元。
7、项目单位:鹤岗兴安区原钢铁厂厂区南侧大鹤立河西侧
8、联系人:阎逢宁
联系电话:0468-372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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