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基本特征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人均收入进入1000美元,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正在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一方面,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的独立性、多样性、选择性和参与感明显上升,要求社会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另一方面,随着市场取向改革深化和某些改革相对滞后,收入分配的差距在扩大,部分社会群体就业难度增加,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人民内部矛盾有了新的表现。这既是我国的黄金发展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更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大力促进社会和谐,对于我们抓好和用好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稳步加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侧重,“十一五”时期加快建设和谐社会,必须选准正确的切入点,《建议》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矛盾的新特点,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着手,特别是从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等问题入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这是长期目标和近期任务的有机结合,是理想与前进路径的高度统一。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的历史阶段,就业、分配、社保和医疗卫生的体制和机制相应处于急剧变化之中,失业增加、分配不公、社保无份和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议论较多和意见较大的突出矛盾。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不但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会引发社会矛盾,造成社会不和谐与不稳定。
扩大就业是“十一五”期间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这期间的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压力继续存在,劳动力市场供求将发生结构性的新变化。针对这些新情况,《建议》强调在产业发展方面,更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和企业,为广大就业者提供更加公平的就业机会,更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引导和扩大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使政府在提供市场信息、扩大就业培训和完善服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领域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必须清醒看到,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总体上呈扩大趋势,收入分配秩序混乱的现象在某些方面严重存在,农村和城镇低收入者人数都有所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更加注重规范和完善分配秩序,努力缓解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社会保障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和谐的“托底”机制。如果广大人民群众可以享有可靠的社会保障,就可以安居乐业,正常流动,就可以形成合理的消费和储蓄预期,不必为未来的生活担忧,也不必因一时失去工作岗位而产生过激行为。《建议》强调,要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统筹层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针对近年来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的实际,考虑到农民变为市民的长期历史任务,《建议》强调要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建议》要求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要通过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除了上述几个重要领域外,《建议》还对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重要问题作出部署。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十一五”期间必须着力加强的重点任务,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好《建议》提出的各项工作,更广泛地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保持社会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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