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在农村和西部地区,《建议》提出,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努力改变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落后面貌,增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建议》提出,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这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出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重大战略举措。我国有13亿人口,其中有8亿农民,仅有城市的繁荣而没有农村的繁荣,是不可能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因此,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要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并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大力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加快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努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建议》对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进行了全面部署,以使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需要看到,仅从农村角度解决“三农”问题是不够的。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目前全国的耕地面积仅为18.3亿亩,基本农田只有16亿亩左右,人地关系相当紧张,存在约1.3亿至1.5亿的农业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因此,稳步推进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主要举措。《建议》提出,要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要健全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完善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截至2004年,我国城镇人口已达到5.4亿,城镇化率达到41.8%。如果按目前的发展趋势走下去,201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接近50%,城市人口将达到6.8亿左右,五年内将转移1.2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这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变化和解决“三农”问题产生深远的影响。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是《建议》提出的重要方针。“十一五”期间,要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在继续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前提下,《建议》强调,要努力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机制。我国经济是一个整体,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必须着眼于更宽广的思路。要在全国范围内努力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在目前和今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任何一个地区都不可能把自己封闭起来,建设自成体系的产业结构和市场网络,必须从全国资源禀赋和未来发展趋势出发,找准本地区的定位,发挥比较优势,提高专业化分工和协作水平,最终形成全国整体竞争优势。
《建议》把区域之间的良性互动作为“十一五”期间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重点内容。提出要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域的局限;要健全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开展经济和技术、人才合作;要健全互助机制,发达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欠发达地区;要健全扶持机制,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和共同发展。
在区域发展方面,《建议》还提出了按功能区划分来界定不同地区经济开发程度的新思路。我国各个地区的资源生态条件不同,经济发展也不一样,这使得不同地区客观上形成了开发潜能的极大区别。《建议》从这个实际出发,明确提出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这个思路,是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总结我国发展的经验教训后提出的,是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新思路,通过科学规划和稳步实践后,将对我国区域发展模式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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