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许,6名女模特举着三块牌子,来到广州大道中的某车行,牌子上写着“顶级路虎,涉水就死”。车主李先生则在旁边大声念读他的维权日记。8月5日凌晨,广州下着大雨,李先生驾驶购买了8个月的“路虎揽胜”途经东风路转广州大道时,桥下积水,他加油驶过,不料竟然在水中熄火,无法再启动。据悉,这辆路虎价值12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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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和模特在车行门前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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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介绍说,8月17日,深圳中汽南方(路虎华南经销商)总部初检确认,该车发动机进气管曾进水,发动机已损坏。深圳中汽南方认为这是涉水过深或驾驶不当造成,要求李先生负担8万元的维修费用,其余由中汽南方承担。而车主李先生则认为,车辆使用说明书中写明,涉水限高0.5米,而他涉水时只有0.4米,他要求免费更换发动机。
在当天下午的维权行动中,中汽南方广州分公司并无人出面回应,而深圳中汽南方某高层则向记者表示,路虎车主的赔偿要求过高,他们难以接受,于是双方陷入僵局。对这种维权方式,业界也有不同看法。
事件详细回顾报道
号称“越野之王”的“路虎揽胜”,涉水能力竟然不如北京吉普212和庆铃SUV?日前,“路虎揽胜”车主李先生向本报记者投诉称,其刚购买了8个月的“路虎揽胜”因一次很平常的涉水而导致发动机损坏,他要求路虎代理公司中汽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南方”)免费更换发动机,但中汽南方则认为,事故主要原因是车主驾驶不当,只同意维修发动机,并要车主支付一定的相关费用。
-事件回放
初次涉水便溺水而“亡”越野之王不如北京吉普?
8月5日凌晨,广州大雨滂沱,李先生驾驶着购买了8个月的“路虎揽胜”途经东风路转广州大道处,见桥下积水,便试着开入几米。由于首次过水,不免有点担心,于是便驻车观察。不多时,见一辆“北京212”驶过无碍,再回想起“路虎”与两只河马“水中共舞”的广告片,遂想加油驶过。未料,出水未捷身先死———“威猛路虎”竟然在水中熄火,发动机熄火后再也无法启动。
“看到其他车辆可以顺利通过,我才试着通过,谁知道初次涉水就死火,再看到旁边疾驶而过的庆铃SUV,我的肺都快气炸了。如果他们告诉我‘路虎’的越野性能不是最好的,或者他们的广告宣传没有那么夸张,我也可能不会买揽胜。”李先生气愤地说。
李先生表示,他在事后多方查阅发动机情况,发现这款发动机并非路虎发动机,而是由宝马生产的,且已停产。李先生称,“05款揽胜的高精敏感的电子系统让车辆显得如此金贵,不可触碰,又怎能称得上是越野车?”
-事件追踪
事发20余天方有回应车主称中汽南方有意拖延
事故发生当天,李先生致电中汽南方广州公司的一位华姓工作人员,问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却被告之“看别人怎么解决你就怎么解决吧”。
8月6日,李先生把相关图片和文字说明亲自送至中汽南方广州公司,并催其尽快处理此事。
8月9日,接到广州经销商的授权书,同意将车拖到深圳中汽南方(路虎华南经销商)总部初检。
8月17日中午,深圳中汽南方厂事件处理人员经外部排查,确认该车发动机进气管曾进水,发动机不能完成一个冲程的手动转动,判断有连杆变形,即发动机损坏。
9月1日下午,深圳中汽南方销售副总经理黄斌传真来书面文件,认为车辆发动机事故是消费者涉水过深或驾驶不当造成,不同意其提出免费更换发动机的请求。
随后,李先生与路虎及中汽南方多次协商,但双方都坚持不肯让步。李先生称不能接受厂家提出的“优惠措施”,要求免费更换一台全新发动机。同时,他对厂商在处理车辆问题时反应太过迟钝也非常不满。
-记者调查
路虎中国称决定权在经销商中汽南方拒绝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接到李先生投诉后,致电中汽南方销售副总经理黄斌,但黄斌拒绝回答记者的任何提问,只是表示“若要了解此事找中汽南方公关部或路虎总部”。
记者随后致电路虎中国,其公关经理冯琪蔚表示,路虎方面对此事非常重视,考虑到用户的需求,路虎中国已向中汽南方发出通知,希望其能尽快帮车主解决此事,并要求中汽南方向英国订购发动机。
冯琪蔚表示,中汽南方已作出最大让步:李先生只需负担8万元的更换费用,其余由中汽南方承担。而发动机成本加上运费、关税以及人工手续费近25万元。但冯琪蔚也承认,此事最终如何解决,决定权在经销商。
中汽南方广州公司经理叶苇表示,由于深圳中汽南方是路虎公司授权的特约维修中心,因此,接到车主送来的相关资料后便与其商议,将“路虎”拖到深圳中汽南方检修,在获得车主同意后,便将该辆“路虎”送至深圳中汽南方。现在此事的解决事宜均由中汽南方深圳总部负责。
记者电话联系深圳中汽南方公关部,未果,只好致电其市场部,该市场部的工作人员表示,深圳中汽南方并未设公关部,自己也从未听说过广州“路虎”涉水事件,并要求记者打电话到售后服务中心问问。
不得已,记者将电话打到深圳中汽南方售后服务中心,却被该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性工作人员告之,“我们没接到关于‘路虎’涉水事件的任何通知,所以对此事不了解。”
记者随后又致电中汽南方广州分公司华姓工作人员,他未发表任何意见,只是问记者想从什么角度来做新闻,并说怀疑记者的身份,要求记者去其公司进行采访,当记者提出马上过去进行采访时,他说了句“我又没让你现在过来”,便匆匆地挂了电话。
-争执焦点
焦点1:到底谁之过?
厂商:车主驾驶不当应负全责车主:新车应享受全保服务
路虎中国公关经理冯琪蔚表示:“路虎中国接到有关广州开车涉水的信息后,便立刻与中汽南方进行商议,要求其尽快帮车主解决此事,但因为此事是由于车主的驾驶不当引起的,所以经销商很难接受车主免费更换的要求。”中汽南方有关负责人也持此观点。
但李先生对此答复无法接受,他认为只行驶了1.7万公里的8个月的新车理应享受免费维修更换的全保服务。
焦点2:广告宣传是否有误导之嫌?
厂商:0.5米涉水限度需匀速行驶车主:广告误导增加驾驶风险
李先生强调,在车辆使用说明书的第156页中写明“涉水限制高度为0.5米,不要超过此限制涉水。”也就是说,在0.4米的高度驶过,属于在产品规定正常条件范围内使用,出现问题应由厂方负责。
对于“路虎揽胜”的广告宣传,李先生也提出了质疑,他说,“路虎”在广告宣传中称其是真正的“越野之王”,甚至还可以像河马一样轻松过水,正是由于其过分地渲染了该车的越野性能,增大了消费者对该车的期望,因而也增大了消费者的使用风险。
“路虎的越野性能是非常不错的,我们在广告宣传中并没有过分地渲染该车的越野性能。‘路虎’的涉水限制高度为0.5米,如果车主能在匀速行驶的情况下驾驶,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冯琪蔚说。
-最新进展
争执悬而未决
由于中汽南方和李先生双方各执一词,已发生将近三个月“路虎事件”目前仍未寻得最佳解决方案,李先生的那辆路虎揽胜已被拆解,静静地躺在深圳中汽南方总部的维修车间,李先生也一直为此事在奔走。而中汽南方公司方面数缄其口,连本报记者的采访要求也得不到正常回复。此事究竟如何收场?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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