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突遭单位解聘怎么办
http://heilongjiang.dbw.cn   2006年03月06日 18:51:05

  周先生因患病休假,被供职医院解聘,随后向南汇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恢复双方聘用关系。医院不服裁决,诉至法院。日前,南汇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医院应与周先生恢复聘用关系。

  2002年8月,周先生与南汇区一家医院签订一份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书。2003年2月31日,周先生患抑郁症,在值班岗位上病倒。翌日,其父亲向该院代为请假,经院方口头同意后,周先生回东北老家休息治疗。半年后周先生续假,又获院方口头同意。去年2月底,周先生回医院要求上班时,获悉自己已被院方于2003年11月解聘。经协商未成,周先生遂于去年8月,向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双方的聘用关系,并获支持。之后,医院对仲裁结果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周先生在受聘医院工作期间患病,经院方口头同意后回老家治疗。之后,院方也曾打电话询问周先生病情,并口头同意延长假期。医院在同意周先生请假治疗的情况下,又以周先生未上班、未交疾病证明书及病假证明书为由,认定周先生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而决定解除聘用,显然不尽合理。此外医院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故其解除与周先生聘用合同的决定不当。法院判决双方应恢复聘用关系。

作者:    来源: 中国妇女网     编辑: 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