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份德国联邦医学会的资料上,记者看到号称"欧洲最大医院"的柏林夏利特医院每年接待病人超过百万,收入上亿欧元,但该院从不做广告。德国医学界普遍认为"医院不用做广告"。
德国联邦卫生部是德国2260家医院的管理机构,其新闻处负责人特劳里博士告诉记者,德国于1994年修订颁布的《医疗广告法》,对医院、药品及医药设备等的广告做出严格规定。有关医院的广告规定是:第一,医院只能做"形象广告",只能在报纸、杂志、路牌、橱窗、网络等上出现;第二,广告内容必须与营业许可证中核定的内容相符,不能介绍未经临床验证的诊疗方法等;第三,广告语上不能出现"特色"、"领先"等"表扬词语"。此外,不能出现"专家"等非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用语,做广告的名人必须是此产品的直接使用者和受益者,如有虚假成分,消费者可据此索赔。
德国公立医院除了做公益性广告外,原则上不做广告;私立医院则比较积极。格林森私立医院位于记者所住的社区,该院负责形象宣传的是市场部。在此工作的贝阿特女士介绍说,该院每年拿出2%左右的收入做广告,除了在各媒体上做广告外,还采取其他形式推广形象,如慈善义诊等。在广告媒体选择上,以平面、户外媒体为主,如报纸和广告牌等。
公立医院或私立医院,其医院网站设计得非常合理,医院介绍、服务项目、交通路线等十分齐全。特劳里博士说,60%以上的德国人在医院网页上寻找信息;对于其他媒体,德国人的关注度不足20%。
特劳里博士说,德国法律规定所有公民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大学生如不参加医疗保险就不能注册入学。另外,德国医院与诊所有区别,即一般患者都前往保险公司推荐名单中的诊所就医,只有诊所医生认为患者需要前往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或住院治疗并开具证明后,患者才能前往医院治疗,否则医院不予接诊(急诊除外)。汉诺威医学院附属医院的负责人柯莱门特医生认为,人们到医院看病,希望治好病,因此医院形象的好坏,能否创出品牌,首先在于医生的医疗水平如何,其次在于医疗服务搞得好不好,收费是否合理,否则,请国际影星当代言人也没用。
德国医疗广告监管委员会是管理医疗广告的机构。任何医院广告在投放前都必须获得该机构颁发的许可证,范围涉及新闻媒体、电影、录像带、小册子、医学或科学出版物,以及邮件的广告,每5年审核更新一次。该机构还设立了专门的电话热线和网页,接受消费者对虚假广告等的投诉。在网站上,公众可查看媒体发布的医院广告内容与审查批准的广告内容是否相符。违反者,将按情节轻重,处以500欧元以上的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不久前,法兰克福市一家私营诊所的宣传单上,由于登载的诊疗科别与颁发的许可证科别不符,经消费者检举,被处以2万欧元罚款。德国卫星一台广告部负责人安娜女士对记者说,作为媒体,刊登广告前,首先会根据法规检查希望刊播广告的产品是否已获得医疗广告监管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其次还要检查其内容的合法性。在该机构最近的一次医院广告调查中,30%的公众对德国医院广告表示"完全信任",65%的人表示"信任",只有5%的人表示"较不信任"或"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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