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1日电 12月13日,王建民因无钱治病在北京同仁医院内默默地死去。除此之外,我们还听说福建连江县医院3小时不救治因车祸受伤的村民郑铿弟,致使郑不治身亡;桂林市人民医院将拦截劫匪身受重伤、肠子外溢的民工鲍光蛇搁置一小时后才送进手术室,致使鲍因抢救不及时死亡……怎么忽然好些医院都变得见钱眼开、不讲医德了呢?
第一个原因是大环境不好。常有医院领导这样“开导”职工:不挣钱怎么给你们开工资?被“开导”的职工往往觉得这话很对,从心里不愿抢救交不起钱的危重患者。其实宣扬“不开工资”论的医院,只是在为自己见死不救找借口。
第二个原因是医院规定、医生认识有问题,制造了见死不救的客观条件。同仁医院急诊室主任说:“检查患者没有生命危险时,医院没有必要先垫付药费给患者治病。”这话初看没问题,分析起来却使人看到医院对没钱患者的冷漠和歧视。存有这种心理,医生不可能认真检查,即使真有生命危险也发现不了。王建民直到死,医院都说他“没有生命危险”,就是最好的证明。这位主任还说:“如果医院每次都垫钱给患者治病,医院也承担不起。”这说明,医院上下都在虚构“每次都垫钱给患者治病”的“神话”。他们这样认识问题,拒绝抢救王建民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三个原因是社会对医院的冷漠听之任之,无可奈何。已经决定帮助王建民亲属“讨回公道”的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医治不作为”违法,如果患者与医院不存在医患关系,法院完全可能不追究医院的法律责任。天哪,法律竟然允许医院见死不救!尽管我国法制建设起步晚,完善起来需要时间,但这个漏洞还是让人感觉不可思议!在“行政不作为”被确认违法并被补充到《行政诉讼法》之后,法律仍然管不到“医治不作为”,这也完善得太慢了些吧。我们呼吁尽快弥补这块法律空白,从而使王建民的悲剧不再重演。
王建民以及前面提到的因医院见死不救而死去的人,使我们真切看到对医疗系统进行全面整顿已十分必要,不能再让生命白白逝去了。我们呼吁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使“医治不作为”受到应有惩处。另外,医疗系统和各家医院要澄清思想混乱,认识到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医院领导要清楚,抢救没钱的危重病人经济损失不会很大,但是,不抢救可能造成的名誉损失却十分巨大。人民医院为人民的利益少收入一点,那是正常的,免不了的,这就和战士免不了要为人民的利益冒死冲锋陷阵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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