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四川频道2月3日电《中国青年报》2月2日登载了一条《频频跳槽说明大学生“不诚信”》的评论,文章说,有专家和企业老板将大学生的这种行为归结为“不诚信”,并疾呼高校要对当代大学生“补诚信课”。文章作者甚至还认为,“这不仅仅是个诚信问题,而且是大学生责任意识淡漠甚至严重缺失的集中表现”。文章末尾还呼吁“政府尽快出台人才管理法规加以制约。”
从本文可以看出,作者是把跳槽的板子打在大学生身上了。不过,我们有必要对大学生跳槽做出冷静分析。
第一,文章列举的几个公司的跳槽个案,根本不足以说明中国大学生跳槽的普遍程度与严重程度,如果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人才流动,我们更可以肯定地认为,大学生跳槽根本不是什么令人大惊小怪的事情。从改革开放之初的允许人员流动到近年来人才市场人才的自由流动,由此带来的全国经济的发展,其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就是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变化,从当初的固定分配,到近年来单位用人与毕业生择业上的双向选择,其社会进步意义更勿庸赘言。
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如上变化,就是为了让人才在社会上实现自主择业,充分发挥人才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大学生跳槽实际上正是让人才自主择业,以便于发挥优势,更好为社会服务的一种表现。所以,大学生跳槽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批评的。
第二,大学生跳槽是一种自发的趋利避害行为,具有深厚的社会背景。
据笔者所知,很多大学生毕业后来到单位,与自己的预期相去甚远。这一方面与毕业生对自己的期望太高有关,但招聘单位违背诺言并不兑现当初的承诺也不鲜见。比如当初承诺给房,或者承诺高薪,但新人来到单位之后,就让这些大学生干点力气活,专长得不到有效发挥,工资也与当初许诺的相差很多,这种"不完全就业"是导致大学生跳槽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国家的有关改革政策出台之后的后续政策跟不上或后续政策执行力度不够也是导致大学生跳槽的重要原因。比如自国家1998年开始取消实物分房实行货币分房政策以来,实物分房的路子被阻断,很多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上不去,房价与大学生工资水平相比高不可攀,住房梦难以实现或实现日期被大大延长,这种现实给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带来的较重心理负担进一步加剧了跳槽行为。
国家有关部门对社会人才流动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早就给予了关注,并提出了“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情感留人”等政策,不过,底层的各个用人单位的有关领导,是否真正做到了关心大学生(情感)、设身处地地为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待遇)、并把大学生放在他们施展才华的舞台上(事业)了呢?否则,拥有语语权的专家与企业老板和事业单位老总可以在各个媒体宣称大学生“不诚信”,甚至要求给大学生补补“诚信课”,但是否真能捆住大学生跳槽的“双脚”呢?若寄希望于“政府尽快出台人才管理法规加以制约”,则社会内耗的成本可能更难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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