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贯彻《信访条例》问答
信访事项受理出现争议时,按照什么原则办理?
答: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行政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受理机关;职责不清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