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信访事项的工作人员有哪些总的要求?
答:(1)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恪尽职守”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尽职尽责;“秉公办事”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要出于公心,不徇私情,做到公平公正。(2)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查明事实”是指行政机关处理信访事项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查明信访事项的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以事实为根据,明确争议各方的责任。(3)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宣传法制主要是宣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疏导主要是对信访人做好思想教育、解释说服工作,疏导群众情绪。(4)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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