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如何进行调查核实?
答:(1)听取陈述。听取陈述是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处理信访事项时的基本职责,也是了解信访事项的基本事实、投诉请求和争议点所在的必要环节。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应当认真听取信访人的意见,行政机关听取信访人的陈述一般应记录在案。(2)必要时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在听取信访人的陈述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如果仍不能了解掌握处理信访事项所需的所有信息,还要听取信访人和相关方面如有关行政机关及组织或者知情人的说明,“兼听则明”,做到公正公平,不偏不倚。(3)组织调查。在通过前两种措施仍然不能准确全面掌握信访事项的情况下,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可以进行调查,自行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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