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议案的“含金量”
http://www.dbw.cn   2005-03-04 20:46:27

  【太平梳打】:追求议案的“含金量”并不是说议案能为当地要钱要物要项目,而是应当努力追求高质量的议案。

  从去年开始,有人大代表在全国人代会前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向群众征集人大议案。此事尽管尚有争议,但仍应认为是民主政治的一个进步。

  在中国,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标志的民主制度建设中,一直缺乏人大代表与选民有效沟通的条件配备和制度性安排。人大代表只能根据其有限的生活区域和有限的专业领域或职业领域反映一些问题,每个代表所能利用的资源是有限的,因而在他们把民情民意加工、整合、提炼为有建设性、有质量的“议案”,而不是信访性质的东西时,供他们选择、分析、整合的公众意见、建议和材料太少了。因此,通过大众传媒的支持、介入,而使人大代表与选民密切沟通、广泛收集民意确有积极意义。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议案,是人大代表行使代表职权、发挥代表作用的一种形式。

  以前因为一些人大代表自身素质不高而造成所提议案质量不高的现象较为普遍。主要表现在:所提议案表面现象多,实质性深层次内容少;提局部和具体的事多,事关全局的事少;或缺少周密调研,会前会中临时拼凑,导致证据缺乏,说服力不强等等。此外,由于对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督办不够有力,或“一府两院”及其政府职能部门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实效不够明显,也一定程度挫伤了人大代表提议案的积极性。

  如何提高议案的“含金量”?

  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素质,这是提高议案质量的根本前提。议案质量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代表素质的高低。因此,除了要把好代表“入口关”外,还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努力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议案意识”。

  其次要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这是提高代表议案质量的关键所在。一个好的议案,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案由、具体的方案和可行的实施方法,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在会前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充分做好议案资料的收集工作。代表要为民代言,既要具备实践经历,能够细心倾听民众呼声,并敏锐地体验到民众意愿,又亟待提高法律素养,尤其应加强对立法常识和立法规律的理论储备。立法议案质量的提高,在于细致的调查研究和符合立法规律的准确表达。

  令人可喜的是,近几年全国人大议案组收到的代表议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要钱要物要项目要政策的少了,要求制定、修改法律或者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的,占60%以上。”

  这一变化表明,代表议案质量的提高,意味着代表素质的提高,也是国家权力机关执政能力增强的体现,让我们看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扎扎实实的进步。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邵月明     作者: 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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