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二、审议黑龙江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三、审议黑龙江省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四、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五、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六、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七、审议通过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草案;
八、选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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