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强制用水大户使用“中水”
提案人:九三学社栾今伟等
提案内容:
所谓“中水”就是经收集处理后再利用的生活废水。“中水”是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的非饮用水,可用来冲马桶、洗汽车、冲马路、浇绿地、花草及用于中央空调冷却循环。“中水”在国际上被称为“第二水源”。因此,利用“中水”对于水资源短缺的我省和世界上最贫水的13个国家之一的中国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资料表明,在中国的668座大中城市中就有400座城市面临缺水问题,有110座城市严重缺水。专家指出,目前必须拿出立竿见影的节水措施。否则,二三十年后人们将面临河水断流、大地龟裂的景象,而利用“中水”这第二水源正是解决缺水问题的好办法,是有效的选择。
建议
1、要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强迫用水大户(如浴池、洗车房、大中型宾馆、饭店、大专院校、住宅小区)建设“中水”处理设施。新建单位应强调“中水”设施同时建设。
2、对已有“中水”设备的单位要加强监督,保证运行,严防闲置。
3、政府相关部门要帮助推销处理后多余的“中水”,使之得到合理利用。
4、制定一系列鼓励使用“中水”的办法。如对建设“中水”设施单位及使用“中水”的单位给予补贴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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