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为民:整治虚假广告刻不容缓


2005-01-21 14:57:36

  案由:整治虚假广告刻不容缓

  提案者:李为民

  提案内容:药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它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但当今社会虚假医药广告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它们或夸大其辞,或脱离基本事实,进而使广大“病急乱投医”的患者轻则延误治疗,重则失去生命,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一大公害。10多年来已引起各方面的注意,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也高度重视这一问题,花了不少功夫,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范了医药广告的用语及形式,特别是各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了不少与全国性法规内涵相一致的各省的法规和执行细则,隔一段时间就会严打此类广告,会取得短时的效果,但严打风一过,就会死灰复燃,且演变地愈来愈烈,变本加厉,花样翻新。

  虚假医药广告已发展到“全媒体时代”,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传播范围与传播效果也有了“质的飞跃”,加之“新闻报道式”、“电视短片式”、“明星代言式”、“专家推荐式”,虚假广告大行其道,广告投入越来越大,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司的最新数据统计,2003年的药品广告比上年增长了34.16%。年投放额达到127.48亿元,占广告总额的11.81%。在违法广告类别中,药品、医疗服务、食品广告的违法率居前三位。

  随手打开一份生活报、新晚报或者其它一些小报,大大小小的医药文稿不少于20多条,其中有整版的促销广告,也有豆腐块大小的夹缝广告,仔细看看大部分都存在夸大事实之嫌,尤其有几个广告明显脱离事实,违背医学常识,欺骗患者。整版的润芯王广告宣称它是中国唯一治愈心脏病的特效药,由美国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艾哈尔教授研制,他发现心脏病的根源为“心垢”,随后根据“洗心垢”理论,通过洗心、润心、养心三效齐进彻底治愈心脏病,服用一个疗程,冠状动脉迅速扩张,增强心肌供血,软化溶解小面积的血脂斑块、污垢;二—三个疗程,心肌损伤,冠脉内膜损伤全面修复,彻底清除多年的心垢,心脏供血量增加30%,小面积心肌梗死逐渐复活,心脏功能指标提高一级;四—五个疗程,会把动脉内膜沉积十几年的血脂斑块大面积溶解,冠脉内膜重新光滑,彻底消除心肌细胞损害,消除心律失常,恢复心肌传导功能,杜绝血脂班块再次形成,彻底治愈心脏病。它宣称市场上的一般的心脏病药品每天花费最少5元左右,每年需要1800元,十年就是18000元,同时不可能治愈,而心脏病发作后住院又需要很大费用,而使用润芯王这一特效药五个疗程一共只用2000多元就能彻底根治心脏病,这一点是最蛊惑人心的。另一份广告宣传治疗骨关节病的木竭胶囊,宣称它是根治骨关节病的国家级新药,独含靶向溶骨酶,调节骨细胞免疫力,防止骨细胞病变,亲和骨钙物,抑制分解骨刺,根除骨钙化点,双项补充营养,它独创了“体内洗骨”新疗法,成功将骨刺彻底分解,铲除病变,排出体外,彻底消除疼痛、麻木症状。虽然以上广告内容明显夸大疗效,违背科学,明显在说谎,比如医学教科书、医学文献上从来就没有这种“洗心垢”理论;心肌梗死,心肌细胞坏死后不可能再复活;也根本不可能存在一种能治愈所有心脏病的药物。但是虚假广告对于急于治好病而又缺乏专业医学知识的患者而言太有诱惑力了。

  类似的夸大事实的虚假医药广告在各种媒体上比比皆是,随处可见。电视上充斥着明星代言的各种医药、保健品广告,包括已经被全面媒体诟病的唐国强代言的专治不孕不育的新兴医院。收音机里时间可以听到所谓的医学专家进行比如彻底治愈近视眼、治愈不孕不育、彻底治愈各型肝炎的专题等等讲座,比如最近交通广播电台一位专家进行“中龙肝脾康”的专题讲座,宣称三个疗程就能彻底治愈乙型肝炎;在晚间22点以后,各电台充斥着各种泌尿系统感染、阳痿早泄等性功能障碍的专题讲座,核心内容还是做广告宣传某种特效药。我国对于医药广告从来就没有放松过管理,但是越治理,违规情况越多,这是什么原则呢?以下就讨论一下虚假医药广告出现的原因。医药广告的生产管理体制流程,从理论上来说管理是相当严谨、规范的。我国《广告法》和《药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药品广告的准则,广告内容必须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质量标准和说明书为准,不能超越,不得出现以下形式的广告活动;疗效和治愈率,如“药到病除”、“根治”、“疗效最佳”;含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等内容;利用医疗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等。药品广告的产生需经四个环节:第一,广告公司负责广告设计,并对广告内容进行第一道把关;第二,企业将广告文案上报给所在地的省级药监部门审核,获得广告批准文号;第三,广告公司与媒体联系,媒体对已批准的广告文案进行第三次审核,通过后才能刊登或播出;第四,各地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对已刊登或播出的广告进行监控,对违法广告的责任者进行相应处罚。虚假广告的炮制者往往先以实事求是的正规途径获取药准字和医(药)广证字号,在行政部门审批时实事求是“素面朝天”,可是一出现在媒体上就成了“浓妆艳抹”。分析虚假医药广告产生的原因也是显而易见的,药厂能通过虚假广告带来医额利润,一些广告公司利用专业知识助纣为虐钻法律空子,同时一些新闻媒体在利益面前禁不住诱惑,而监测部门也未能负起相应监管责任,即便查处,处罚力度不大,导致虚假药品广告仍然严重泛滥。这一社会顽症症结虽然非常明显,但是极难根治,因此我提出几点建议希望能够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加大惩治力度,希望全社会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真正肃清这一社会公害。

  1.由于违规的虚假广告获利空间太大,即使被查处,罚款数额不大,重新获得广告宣传资格又非常容易,是导致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加大违规医药企业的惩治力度,处罚巨额罚款,同时取消申请医药广告资格,要求此家公司在相应媒体上向广大群众道歉澄清事实。

  2.对于帮助违规医药企业制作虚假广告的广告公司严加处理,一旦发现,取消广告营业资格。

  3.由于医药广告的审批、监管权在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而处罚权却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这种管理格局的割裂造成了信息沟通、衔接方面的障碍,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因此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整合资源,成立专门审批、监管、处罚的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更有效的打击虚假医药广告。

  4.有关部门对违规广告的监测成本太高,只能进行抽查。监管部门可以建立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发动群众,一经发现虚假广告可以打此电话,同时聘请一些知名的医学专家为义务咨询顾问,定期由专家评判投诉广告内容。这样不仅可以提高监察效率和范围,而且能够降低开支。

  5.一些媒体包括一些主流媒体在利益面前禁不住诱惑,广告审查不严,甚至对一些虚假药品医疗广告也来者不拒。应当加强自身行业自律,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自觉与虚假广告作斗争。有关部门要对刊登播出虚假医药广告的媒体单位给与相应的经济处罚,必须在各自电视台、广播、报纸上做出申明,向广大观众道歉,做出不再刊登此类广告的承诺。

  6.消费者应适当学习有关的医学常识,具备识别能力,不做虚假广告客观上的支持者和传播者。同时一旦受骗,希望举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7.最好取消普通媒体刊发医药广告的权利,而由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组织医学专业人员建立专门刊发正规医药广告的杂志、报纸、电台及电视等专业媒体部门。建立专业的药品广告网站,患者可以通过网络找到真正有效的好药。

  此项工作任重而道远,但这是关系到人民健康的大事,我们政府就要高度重视,迎难而上,真正实现“三个代表”。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连冬雪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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