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纳税人的钱不能这样花
提案者:蓝承烈
提案内容:《黑龙江政报》给我提供了很多重要的有用信息,我在这里对全体编辑人员表示真诚的感谢!
但是,该报每期都在封二、三、四、五等页为某些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做广告,对这种做法我深不以为然。
我是一个纳税人,作为一个纳税人,我希望纳税人的钱应当用在为纳税人办实事上,而不是用在为某些党政机关和这些机关的头头往脸上贴金上。
我相信这些广告不是免费的,若如是,就是花的纳税人的钱,而不会是这些“公务员”个人掏腰包。作为一个纳税人,我有权利问一句,是谁有权力决定用纳税人的钱,往少数领导干部脸上贴金?!
这样做也许想法是善意的,但其结果是适得其反。仅就我个人而言,我对这种花纳税人的钱,往少数领导干部脸上贴金的作法就很反感!
也许这些广告是免费的,即使免费,《黑龙江政报》的出版发行花的也是纳税人的钱。
我以为,纳税人的钱不能这样花。
浅陋谬误之处欢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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