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省委:关于对用水大户强制利用“中水”的建议


2005-01-21 14:57:36

  案由:关于对用水大户强制利用“中水”的建议

  提案者:九三学社省委

  提案内容:所谓“中水”就是经收集处理后再利用的生活废水。因其水质介于上水(自来水)和下水之间而得名。“中水”是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的非饮用水。其用途很广,可用来冲马桶、洗汽车、冲马路、浇绿地、花草及用于中央空调冷却循环。在一些住宅小区还可将多余的“中水”排入人工河、湖,为小区增添一美景。“中水”在国际上被工人为“第二水源”。因此,利用“中水”对于水资源短缺的黑龙江省和世界上最贫水的13个国家之一的中国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资料表明,在中国的668座大中城市中就有400座城市面临缺水问题,有110座城市严重缺水。专家指出,目前必须拿出立竿见影的节水措施。否则,二、三十年后人们将面临河水断流、大地龟裂的景象,而利用“中水”这第二水源正是解决缺水问题的好办法,是必然的选择。为此,我们建议:一、要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强迫用水大户(如浴池、洗车房、大中型宾馆、饭店、大专院校、住宅小区)建设“中水”处理设施。在能使用“中水”的地方一定要利用“中水”,特别是新建单位,应强调“中水”设施同时建设。二、对已有“中水”设备的单位要加强监督,保证运行,严防闲置。三、政府相关部门要帮助推销处理后多余的“中水”,使之得到合理利用。四、制定一系列解决使用自来水而鼓励使用“中水”的办法。如提高自来水价格,严格按表计算收费,从而提高人们节水意识,保证节水行为的落实。并对建设“中水”设施单位及使用“中水”的单位给予补贴和奖励,使“中水”成本低于自来水价格,便于推广。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连冬雪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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