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提案者:省侨联
提案内容:
公务用车一直被视为机关单位运行机制中最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之一。一直饱受群众的非议,严重损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广东省监察厅副厅长谢谷梁列举了现行公务用车的五大弊端:一是超标准配备使用车,公务交通费不断上升,财政不堪重负;二是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低下,隐性浪费严重;三是公车私用,变相专车现象比较严重,助长了特殊化等不正之风;四是公车购买、维修环节上容易诱发经济违法问题;五是产生“公车依赖症”,有的官员无车不出门。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一台公务车每年需6万至1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6%—12%,有的甚至更高。许多部门,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变成私车。车用在公务上只占少部分。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另外,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公务用车改革在我国已有十多年的历史,我省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的车改也已完成数年,就各地车改和我省大庆、齐市车改的情况看:一是节约财政支出,降低了机关的财政支出,二是防止公务用车出现的腐败现象,克服了现行公务用车的种种弊端。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工作”。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要求,并将公车改革纳入其中。对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央有精神、机关干部拥护、人民群众称赞的事,我们省直机关应该进行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几个重要环节的调查研究,主要是改革的范围,补贴的标准。公车处理的程序,一定要防止出现新的弊端。因此,我们建议哈尔滨市应该尽快开展这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全省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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